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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认真抓好改革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改革。要认真总结改革经验,宣传改革成就,研究改革问题,推动改革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使所在地区、部门的改革工作有新起色、新成效。各项改革的牵头部门和负责部门要加强协调、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科学制订方案,明确实施步骤,落实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省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做好改革方案制订和组织实施的统筹衔接,要加强《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与督促,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都要在年底前就推进改革的情况写出书面报告,经省发展改革委汇总整理后报省政府。 继续做好改革试点和创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支持和指导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单位要积极进行具有前瞻性、超前性的试验和探索。市级有关部门要参照省级责任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各自职责,搞好工作衔接,把握改革政策趋向,选准改革切入点,做好本领域的改革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也可自主开展各类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