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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办[2010]24号
【颁布时间】 2010-02-24
【实施时间】 2010-0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8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园林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6.重大毁绿案件报告制度。
  
  (1)严格按照程序,认真作好改变规划绿化用地性质的审批办理工作,对未经批准、侵占规划绿地或现状绿地的重大案件,及时上报市政府;
  
  (2)对未经批准,擅自毁坏城市绿地或园林植物、设施并未按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接受处罚的重大案件及时上报市政府。
  
  7.公园广场大型自发性群众集会报告制度。
  
  (1)按照广场管理规定及大型活动审批程序的要求,加强对临时占用公园广场绿地举办群众集会的管理工作;
  
  (2)对未按规定程序获得批准的自行组织大型自发性群众集会,及时上报市政府。
  
  8.职责不清事项即报制度。
  
  (1)本部门严格以“七定”规定为依据履行职能、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
  
  (2)随着形势和工作任务变化需要调整和改变职能、职责的,及时上报市机构编制部门进行重新明确;
  
  (3)在履行职能、职责发生矛盾时,要主动与职能出现交叉的市直单位协调协商,以大局为重,摆正利益和矛盾关系,协商一致的,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4)在相互协调时,要以服务于改革发展、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基层群众为指导思想,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能力、提高公务员素质的“两转两提”为重点;
  
  (5)确因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而影响工作的,要及时向市机构编制部门报告,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予以明确;
  
  (6)职责不清事项实行立即上报制度。
  
  (六)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1.行政会议制度;2.财务管理制度;3.公文处理制度;4.办公用品管理制度;5.财产管理制度;6.车辆使用管理制度;7.局党组会议制度;8.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9.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10.干部管理制度;11.纪检监察工作制度;12.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度。
  
  八、目标责任
  
  (一)机构基本目标
  
  1.全市建成区绿化率达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0平方米以上;
  
  2.作好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绿化监察受理率、举报、投诉结案率达95%以上;
  
  3.组织好城市区义务植树活动,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
  
  4.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的古树名木统计、建档、保护工作达98%以上;
  
  5.严格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审核、批准、监督、年检关口,三级资质企业年审率达95%以上;
  
  6.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绿化法规、规章审查、审批城市绿化工程及各项工程建设中附属绿地设计方案,审批、审查率达90%以上;
  
  7.努力使洛阳园林绿化增长速度、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8.大力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完善精细化管理的各项考核机制、激励机制确保城市区绿化管理工作居全省前列,基本达到并最终获得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9.加强牡丹科研、牡丹文化挖掘与创新,努力形成以牡丹为特色的园林城市,城市公园逐步实现河南省达标公园;
  
  10.行风评议在全省同行业和全市各部门中力争达到先进行列。
  
  (二)承诺责任事项
  
  1.认真为基层、为群众办理的实事。
  
  (1)城市区各公园(除牡丹花会和重大活动外)免费开放,南湖喷泉定期为社会免费表演,满足市民群众休闲娱乐需求;
  
  (2)认真做好城市广场、游园、街头绿地管理,为市民提供清洁、优美的娱乐环境;
  
  (3)做好城市行道树、绿化带管理,定期清除、修剪枯死树木、枝干,减少不安全因素,保护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4)认真做好新农村建设和城市社区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任务。
  
  2.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
  
  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规划,定期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抓好依法行政,治理乱收费等反腐纠风工作,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领导班子对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3.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局机关安全工作的规定和制度,建立完善安全措施,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防盗、防火、防传染性疾病、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保密及预防其他安全事故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局领导班子对局机关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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