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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环保厅负责落实。 26.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40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加快发展服务业。实施郑州国际物流中心建设规划,推动航空综合保税区、“无水港”等一批重大物流工程建设,做优做强冷链、粮食、钢铁、汽车、医药、邮政等专业物流。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郑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27.加快地方金融机构发展,以县域为单位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支持城市商业银行跨区经营;吸引金融保险机构在豫设立区域性总部及分支机构。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发行债券,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推出新的期货交易品种。 由省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证监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三)积极优化企业结构。 28.深入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国资委负责落实。 29.着力培育大企业、大集团。支持优势企业加快并购步伐,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在煤炭化工、铝工业、钢铁、装备制造、粮食、旅游等优势行业实施重组,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实施转型升级重点企业发展规划,支持其在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现代管理上发挥引领作用。 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0.大力发展中小企业。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引导中小企业围绕龙头企业集聚发展。积极推进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试点工作。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服务网络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发展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努力解决融资难问题。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金融办负责落实。 (四)切实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31.培育壮大自主创新主体。新培育50家以上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争创一批国家级创新型企业。依托重点学科、科研基地、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培养、引进技术创新骨干人才,实施“中原崛起百千万海外人才引进工程”,抓好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负责落实。 32.加强自主创新平台建设。在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建设一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加强郑州、洛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开展省级创新型城市试点和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培育试点。 由省科技厅和郑州市政府、洛阳市政府负责落实。 33.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重点实施兆瓦级风力发电成套装备、锂离子动力电池、超高压及特高压直流开关等15项重大科技专项,力争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保护。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负责落实。 34.推进科技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产学研结合机制,在一些重点行业建立战略技术联盟。 由省科技厅、教育厅负责落实。 35.创新政府资金支持机制,发展风险投资,拓宽科技成果转化融资渠道。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负责落实。 (五)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 36.强化节能降耗。严格执行“两高”(高污染、高耗能)产业淘汰标准,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制定实施化工、纺织、造纸等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地方标准,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节能设备。在电力、煤炭、有色等8大重点高耗能行业实施节能攻坚。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和交通节能,开展城市公交、出租等电动汽车示范运营。继续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负责落实。 37.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推进环境容量预算,创新环评管理机制,优化环境容量资源配置。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继续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整治和重金属污染防治。 由省环保厅、水利厅负责落实。 38.建立健全水环境预警制度,从2010年起建立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污水垃圾处理和中水回用、污泥处置等设施建设。开展重点排污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快节水工程建设。深化非电行业脱硫治理和重点涉水企业治理。 由省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落实。 39.继续推进林业生态省建设,完成造林面积400万亩,增加森林碳汇。启动生态省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