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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由省文化厅、旅游局和相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三)强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68.全面启动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完成省直院团、市级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市的市、县两级国有院团转企改制任务。加快推进经营性报纸、期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全面推进电台、电视台制播分离。完成县级以上国有电影发行、放映单位转企改制任务。 由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69.推动大型文化企业并购重组、上市融资。 由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省政府国资委、金融办负责落实。 70.鼓励组建综合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市、县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 由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四)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71.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强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推进志愿者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推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维护和提升河南形象。 由省文化厅、教育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负责落实。 五、深入推进改革开放 (一)强力推动改革创新。 7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成省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扫尾任务。全面启动市属企业脱钩改制。加快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扩大外部董事制度试点。 由省政府国资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73.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面清理融资、土地使用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歧视性法规、规章、政策,促进公平竞争。在教育、卫生、文化等10个领域集中推出一批项目,面向民间资本公开招标。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法制办负责落实。 74.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实现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同步结算。在部分省辖市分别开展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异地就医结算机制试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构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医疗卫生机构,在服务准入、医保定点等方面一视同仁。 由省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落实。 75.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面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落实国家资源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改革政策。 由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负责落实。 76.完成市、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岗位管理制度改革。开展公益性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稳步推进省直管县试点。积极推进政府投资、资源价格、地质勘查等领域的改革。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二)抢抓机遇扩大开放。 77.持续开展大招商活动。突出招商重点,改进招商方式,注重招商质量和实效,加强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力争利用外资和省外资金取得较大突破。办好第六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河南-东盟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重大招商活动,引导外资投向高端制造、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围绕郑州国际物流中心、郑汴新区等重大题材开展专题招商,发挥产业集聚区竞争优势,吸引上下游配套企业链式转移。 由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78.进一步加强与央企合作,争取新签约一批战略合作协议。 由省政府国资委负责落实。 79.积极开拓国际市场。落实和完善鼓励出口的各项政策,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贸易融资规模。支持传统优势产品、自有品牌产品、自主技术及标准出口和服务外包。培育一批进出口超亿美元的骨干企业和拳头产品,打造一批特色明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基地。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国内紧缺物资进口。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发能源资源,开拓当地市场。 由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80.不断优化开放环境。依托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园区。推行外来投资项目无偿代理制,建立健全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