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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由省林业厅负责落实。 40.大力培育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和循环经济城市。加快工业固废资源化、农产品加工废弃物资源化等循环经济工程建设。编制实施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1.加强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科学规划城镇建设用地,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保障重点建设用地。推进重要矿产资源整合,促进矿产资源高效集约利用。 由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落实。 三、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进一步夯实“三农”发展基础。 42.巩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扎实推进国家粮食战略工程河南核心区建设。实施“粮食稳产保收行动计划”,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500亿公斤以上。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由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农业厅、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3.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抓好大型灌区及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开工建设小浪底南岸灌区,提高抗灾能力;完成13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186万亩标准粮田建设和206万亩土地整理与复垦开发;完成濮阳、新乡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项目建设;抓好600万亩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厅、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4.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力度,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进一步挖掘农业增产潜力。 由省农业厅、农机局负责落实。 45.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建设一批花卉种苗繁育基地和高标准花卉生产基地,积极推进花卉产业园区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林果业。积极发展现代畜牧业,加快推动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林业厅、畜牧局和相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6.加快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基层动物防疫网络。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 由省农业厅、畜牧局、旅游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7.筹办第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和第二届中国绿化博览会。 由省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负责落实。 48.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农村邮政网络建设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解决30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200座、新增户用沼气20万户,新建、改建县乡公路5000公里、通村公路3000公里,改造大中危桥2万延米,改造农村危房6万户。 由省农业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邮政公司、电力公司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9.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开工建设1015个乡生活垃圾中转设施。抓好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完成第一批6.49万人移民搬迁任务,启动第二批8.61万人移民搬迁工作。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南水北调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0.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解决1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问题。 由省扶贫办负责落实。 51.积极推进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发展农业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由省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2.加快农村金融体制创新,着力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组织。由省政府金融办、省农业厅负责落实。 53.基本完成集体林地明晰产权工作。由省林业厅负责落实。 54.搞好信阳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和新乡统筹城乡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和信阳市政府、新乡市政府负责落实。 55.基本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加快县级供销社改革。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 由省财政厅、教育厅、供销社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着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56.加快推进中原城市群“一极两圈三层”空间布局。积极争取把中原城市群“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编制中原城市群“三化”协调发展示范区规划。实施郑汴新区、洛阳新区规划,构建郑汴核心增长极,强化洛阳副中心作用。支持其他有条件的省辖市在科学规划、集约节约的前提下规划建设中心城市新区。统筹协调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各类产业布局规划,做到“三规”合一、精准对接。加快构建中原城市群快速交通体系。探索中原城市群紧密层部分城市金融、电信服务同城化,促进城际产业互动、资源共享、服务联通、功能互补,增强整体竞争实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