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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主要措施: (1)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重点推进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大中小学生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规范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扩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范围。落实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政策,制定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等政策。做好12个全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区试点工作,积极推广试点经验。全面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巩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成果。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城镇无业居民养老保障制度,统筹解决包括其他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在内的城镇各类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提高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深化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成果,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牵头负责领导:黄海嵩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地税局、省法制办、省国税局等。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继续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加快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进度,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加强廉租住房后期管理。积极稳妥推进棚户区改造,贯彻落实全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精神,编制全省棚户区改造规划,制定年度计划,积极争取国家棚户区改造资金和政策支持,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倪发科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省人防办、省信访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农垦集团等。 37.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年度目标: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改造任务1056.7万平方米。建立16个省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区。建成400个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和7000个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实施第二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计划。建成覆盖全省的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 主要措施: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推进办学条件标准化、师资队伍均衡化、办学行为规范化、教育管理一体化、教育质量优质化。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健全完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体系和现代学校管理机制。推进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建立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绿色通道。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保障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牵头负责领导:谢广祥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审计厅、省法制办、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地震局等。 38.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发展能力。 年度目标:中职招生32万人,实现毕业生就业率稳中有升。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建设若干个职教园区,推动职业学校主动对接区域支柱产业、工业园区和骨干企业。 主要措施:深化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体制改革,努力扩大中职招生规模。加大投入,抓好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和省级示范学校、重点专业点、重点实训基地,启动国家级示范中职学校培育工作。出台扶持职教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整合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教学模式,推行中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切实规范组织学生实习行为。做好中职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落实各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谢广祥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省物价局、省扶贫办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