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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主要措施: (1)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规范和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强化农业公益性服务。积极发展农业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重点推进农机作业、种子统供、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农村沼气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引导农民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完善林业投融资机制,继续抓好6个省级试点县试点工作,重点在林权抵押贷款、林权流转、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森林保险、采伐改革等方面取得突破。开展《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赵树丛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省林业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省法制办、省政府金融办、省供销社等。 (2)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发展农民基金互助合作。申报实施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 牵头负责领导:邵国荷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省银监局等。 30.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年度目标:继续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加快国有中小企业改制退位步伐,基本完成列入全省“十一五”规划的国有集体中小企业改革任务。 主要措施:引进1-2户战略投资者,完成省旅游集团等省属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完成省属重点外贸企业的改制工作,完成淮北矿业煤业公司等一批省属企业核心子公司改制重组工作。重点在已改制的省属企业集团公司层面,面向同业国际知名公司和国内行业排头兵企业,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抓住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加速的有利时机,着眼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引导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重要行业集中,发展和壮大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对列入全省“十一五”国有企业改革规划、尚未改革的国有(集体)中小企业,采取出售改制一批、兼并收购一批、嫁接改造一批、剥离分立一批、零资产转让一批、摘帽换牌一批、破产退出一批等“七个一批”的改革措施,向非公有制经济全面放开,搞活中小企业。 牵头负责领导:黄海嵩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等。 31.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年度目标:每个市县至少建立1个由政府出资资助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督促现有的57个产业集群专业镇分批做到“五个一”,新认定43个产业集群专业镇,选择10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其上台阶、上规模,争取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0户。 主要措施: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快产业集群专业镇建设。培训中小企业经营者、高管人员3000-4000人。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和落实力度,分期分批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建立完善的非公有制经济考评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黄海嵩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全民创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 3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年度目标: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体现基层医疗机构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充满活力的全新机制初步确立,力争下半年全面推开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主要措施:加快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步伐,全面推进管理体制、人事、分配、基本药物、保障制度改革,实行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零差率销售,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适时在全省推开。强化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质,增强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切实缓解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督促各县、区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核定、岗位设置、人员竞聘、分流人员安置等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孙志刚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33.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年度目标:岗位设置管理全面实施,聘用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逐步完善,事业单位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主要措施: (1)适时制定出台我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根据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公益事业单位管办分离、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的实现形式,加快推进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