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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发[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6-09
【实施时间】 2010-06-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5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3页 国务院关于印发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建立档案制度。对各类恢复重建项目及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情况要登记造册,建立健全档案,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恢复重建结束后,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档案。
  
  严格项目管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由灾区省做好相关审核工作。恢复重建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认真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察。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未经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结语
  
  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艰巨、时间紧迫、使命光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灾区各级政府的有效组织下,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灾区各族群众一定能够坚定信心,团结奋斗,同心同德,共克时艰,用勤劳的双手在雪域高原上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主义新玉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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