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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每月月底前填报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畜禽价格信息(报表格式见附表9); (四)12月15日前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二、省级定点流行病学调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际,制定辖区内定点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建立健全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机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分病种设立流行病学调查点,定期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主要禽病,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等主要家畜疫病,动物布病、结核病等主要人兽共患病定点调查,并结合本省畜牧业生产、动物免疫、屠宰加工和畜禽流通情况,分析辖区内疫情发展趋势,并于12月20日前向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三、国家定点流行病学调查 (一)禽群疫病定点调查 1.目的。了解我国禽群禽流感、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传染性喉气管炎、传染性法氏囊病、病毒性关节炎,以及J亚型白血病、网状内皮增生症、马立克病等主要免疫抑制病免疫情况、感染情况和病原变异情况。 2.范围。在吉林、天津、山东、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江苏、贵州、宁夏、广东、海南等12个省区,各选择3个动物疫情测报站所在县(市、区)作为定点调查点。 3.调查方式。①临床健康禽群调查:每个调查点选取7个采样点(3个规模场、1个行政村、3个活禽交易市场),同步采集30只家禽的拭子和血清样品进行检测,3-5月份和9-11月份各实施一次。②发病禽群调查:定点调查省或定点调查县依据临床症状和所怀疑疫病的检测要求,采集疑似病禽样品,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检测。 4.承担单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和相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联合实施。 (二)猪群疫病调查 1.目的。掌握猪群疫病发展趋势;监视猪群疫病主要病原分子流行病学和病原遗传演化动态。 2.范围。在辽宁、河北、河南、云南、广西、福建、江西、安徽、湖南、四川等10个省区开展定点流行病学调查。 3.方式。①临床健康猪群调查:按照代表性原则,每省份选取5个屠宰场(省会城市1个、地级市2个、县级市2个)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检测,每个屠宰场各同步采集15份血清和组织样品,3~5月份、9~11月份各实施一次。②发病猪群调查:每省每半年至少向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送检25份发病猪样品。必要时,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根据疫病流行情况,在相关省份实施专项流行病学调查及检测。 4.承担单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兰州分中心、相关省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猪流感定点调查 1.目的。监视猪流感的流行动态和病原遗传演化规律。 2.范围。同猪群疫病调查。 3.方式方法。在每个省份的养猪重点地区,选取5个屠宰场(省会城市1个、地级市2个、县级市2个)和3个养猪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检测。在每个屠宰场和养猪场各同步采集15份血清和鼻拭子,3~5月份、9~11月份各实施一次。各省份每半年向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送检25份流感疑似病猪的样品。必要时,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根据疫病流行情况,在相关省份实施专项流行病学调查及检测。 4.承担单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和相关省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四)动物布病与结核病调查 1.目的。了解奶牛和羊布病、牛结核病的感染和发病情况,分析流行特点和风险因素。 2.范围。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甘肃、西藏、云南、贵州、四川、青海、新疆、浙江、山东、北京、上海、重庆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选择奶牛和羊饲养量较大的3个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边境疫情监测站),作为流行病学调查点。 3.方式。①常规抽样:以调查点所在县为重点区域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每县从散养户、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分别采集奶牛和羊血样500份进行检测。各省具体组织实施,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统一提供诊断试剂和检测技术培训,并对阳性样品进行复核,年终汇总相关调查检测数据。②发病样品收集:各省份收集牛羊流产胎儿,扑杀结核阳性牛和屠宰场有病变牛肺脏或淋巴结,病料-20℃保存,定期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监测室检测(每年每省份不少于10份)。 (4)承担单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新疆畜牧科学院联合相关省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共同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