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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办发[2010]15号
【颁布时间】 2010-03-25
【实施时间】 2010-03-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5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创建河北省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报刊、广播、电视均设有健康教育栏目,每周至少刊播一次。
  
  三、摄制播放创卫宣传特辑、除四害、控烟、防病知识专题系列宣传片和市政府创卫工作汇报专题录像片、dvd。
  
  四、健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爱卫组织机构,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单位门前、院落、室内环境卫生以及单位居民区卫生,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单位”、“卫生居民区”活动,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结果计分排名通报,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五、认真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除“四害”活动,清除“四害”孳生地,完善预防“四害”设施,科学用药,开展化学消杀,“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六、积极组织本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展禁烟活动,法规、规章规定场所有规范的禁烟标志,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
  
  七、采取有效户外宣传手段,全力营造创建河北省卫生城市浓厚氛围,要做到人人皆知、广泛参与。
  
  
王惠周、市发改委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把爱国卫生工作、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食品安全列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有中长期工作目标和措施。
  
  二、健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爱卫组织机构,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单位门前、院落、室内环境卫生以及单位居民区卫生,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单位”、“卫生居民区”活动,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结果计分排名通报,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三、认真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除“四害”活动,清除“四害”孳生地,完善预防“四害”设施,科学用药,开展化学消杀,“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四、积极组织本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展禁烟活动,法规、规章规定场所有规范的禁烟标志,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
  
  五、采取有效户外宣传手段,全力营造创建河北省卫生城市浓厚氛围,要做到人人皆知、广泛参与。
  
  
赵顺法、市财政局
  
  

  
  一、市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经费和工作条件。
  
  二、在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专项经费落实。
  
  三、全市各级健康教育机构经费落实,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
  
  四、健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爱卫组织机构,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单位门前、院落、室内环境卫生以及单位居民区卫生,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单位”、“卫生居民区”活动,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结果计分排名通报,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五、认真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除“四害”活动,清除“四害”孳生地,完善预防“四害”设施,科学用药,开展化学消杀,“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六、积极组织本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展禁烟活动,法规、规章规定场所有规范的禁烟标志,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
  
  七、采取有效户外宣传手段,全力营造创建河北省卫生城市浓厚氛围,要做到人人皆知、广泛参与。
  
  
李和平、市编办
  
  

  
  一、市爱卫会办事机构健全,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编制。
  
  二、全市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落实,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的职责。
  
  三、健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爱卫组织机构,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单位门前、院落、室内环境卫生以及单位居民区卫生,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单位”、“卫生居民区”活动,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结果计分排名通报,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四、认真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除“四害”活动,清除“四害”孳生地,完善预防“四害”设施,科学用药,开展化学消杀,“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五、积极组织本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展禁烟活动,法规、规章规定场所有规范的禁烟标志,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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