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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办发[2010]15号
【颁布时间】 2010-03-25
【实施时间】 2010-03-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5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创建河北省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十二、城中村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十三、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等现象。
  
  十四、健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爱卫组织机构,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单位门前、院落、室内环境卫生以及单位居民区卫生,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单位”、“卫生居民区”活动,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结果计分排名通报,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十五、认真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除“四害”活动,清除“四害”孳生地,完善预防“四害”设施,科学用药,开展化学消杀,“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十六、积极组织本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展禁烟活动,法规、规章规定场所有规范的禁烟标志,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
  
  十七、采取有效户外宣传手段,全力营造创建河北省卫生城市浓厚氛围,要做到人人皆知、广泛参与。
  
  
崔金刚、市环保局
  
  

  
  一、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
  
  所有考核监测点位全部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由环境监测站对饮用水源进行定期监测,每月监测一次,监测14项指标。未监测的指标按不达标计。所有在用的水源地均需监测,备用水源地不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是指城市市区从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取得的水中,其地表水水源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和地下水水源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的水量占取水总量的百分比。
  
  三、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内,已建成的烟尘控制区面积之和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百分比。
  
  四、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城市建成区内经认证的环境噪声网格检测的等效声级的算术平均值。
  
  五、近三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特大污染事故系指导致人员死亡、10人以上中毒、饮用水水源停用、供水厂停产、农副产品大面积绝收或大幅度减产等。(由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证明)
  
  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医源性污水达标排放。
  
  七、加强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废旧塑料回收利用过程的环境监管,协助组织实施对“白色污染”的治理工作。
  
  
张炬、市环保局
  
  

  
  八、健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爱卫组织机构,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单位门前、院落、室内环境卫生以及单位居民区卫生,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单位”、“卫生居民区”活动,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结果计分排名通报,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九、认真开展除“四害”活动,清除“四害”孳生地,完善预防“四害”设施,科学用药,开展化学消杀,“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十、积极组织本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展禁烟活动,法规、规章规定场所有规范的禁烟标志,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
  
  十一、采取有效户外宣传手段,全力营造创建河北省卫生城市浓厚氛围,要做到人人皆知、广泛参与。
  
  
张炬、市建设局
  
  

  
  一、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50%。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是指城市市区经过城市污水处理厂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量与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
  
  三、健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爱卫组织机构,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单位门前、院落、室内环境卫生以及单位居民区卫生,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单位”、“卫生居民区”活动,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结果计分排名通报,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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