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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苏建科[2010]296号
【颁布时间】 2010-07-01
【实施时间】 2008-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7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2、申报项目在2009年7月1日前已完成竣工验收,且经过一年以上使用考验;
  
  3、申报项目应是按规定经批准立项、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有关定额指标、强制性标准、规范和规定;
  
  4、申报项目必须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使用单位对设计的反馈意见、施工单位对设计的反馈意见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图纸、照片、光盘。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表可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网站(http://www.jscin.gov.cn)(首页→科研设计→勘察设计→资料下载)中下载,按a4纸标准规格填写并打印,申报表一式4份(其中1份与图纸、照片合一装订,1份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1份申报单位留存)。
  
  申报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申报表;
  
  2、图纸要求图面清晰,每个项目要有总平面图,有工艺流程的必须报工艺流程图,图纸数量以能说明项目内容为准,图纸为a3图幅。照片尺寸为7寸彩色扩印片为宜,每张照片应附简要说明,以a3图幅排列;
  
  3、申报材料:按申报表、图纸、照片有顺序排列,以a3图幅装订成册,一式1份;
  
  4、光盘主要内容:申报表、图纸、照片及相关说明。
  
  申报材料要完整、准确、清晰。材料应装入不宜磨损的行李袋报送,所报材料不退还。
  
  (四)供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工程设计项目申报材料应增加以下说明:
  
  1、供水工程
  
  1)投产以来出厂水的水质统计
  
  统计时期、化验指标、化验次数,如指标的最大、最小、平均值及合格率。
  
  2)综合供水能力
  
  投产后最高日供水量,此时出水水质是否符合要求,运行是否正常(指供水压力等)。
  
  是否进行过一个系统的能力测试,正常运行能达到多少供水能力。
  
  3)机泵、电器、排泥等主要设计运行情况
  
  投产以来运行是否正常。有哪些设备出现过较大故障,主要原因是什么。
  
  4)仪表及自动化设备(包括药剂自动加注、滤池、泵站自动控制,水厂自控集散系统等)运行情况
  
  现在是否在正常运行,是否达到原设计的效果。
  
  哪些仪表或自动化设备停用或出现过较大故障,主要原因是什么。
  
  5)在生产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发现设计上有什么优点和缺点。
  
  6)二级泵站的电耗(千立方米·兆帕的电耗)。
  
  7)其他方面的评价和意见。
  
  2、污水处理工程
  
  1)污水处理厂投产运行以来进水、出水水质统计
  
  ①、时期(或天数);②、检测项目;③、检测次数;④、最高、最低、平均水质;⑤、合格率(以项目环评批文确定的排放标准为参照)。
  
  2)处理污水量
  
  累计,一日最大量(是否达到或超过设计能力)时出水水质和达标情况(合格率)。
  
  3)充氧、排泥、污泥消化、污泥脱水、沼气利用等机械设备长期运行是否正常可靠;运行以来哪些设备出现过故障?什么故障?对运行是否造成影响。
  
  4)各种检测仪器、仪表和自动化设备、泵站、投药系统是否灵敏、可靠、正常使用?能否达到设计要求?出现过什么故障。
  
  5)运行和维修中出现什么较大的与选型、设计指标有关的缺陷?是否影响正常运行。
  
  6)能耗:每立方污水(kwh/m3)、kwh/kgbod5等。
  
  7)净化污水回用,沼气利用节能统计资料,节能效果。
  
  3、燃气、热力工程
  
  1)设计主要特点部分应具体说明设计技术及创新要点,必要时可增加专项补充材料。
  
  2)设计中采用新的专用设备和材料应具有鉴定材料或国家委托的检测单位的合格证明。
  
  3)用户说明应具体说明该工程是否能达到设计指标,如燃气产量和质量,供热能力和质量,同时需说明目前供应情况及产生的效益。
  
  4)申报项目必须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明。
  
  三、风景园林工程
  
  (一)评选范围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援助四川绵竹灾后重建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项目由符合资质要求的持证设计单位组织设计的,本省勘察设计单位近年来承接或为主承接的国内工程设计(包括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和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近年来为主承接的我省工程设计;
  
  2、申报项目在2009年7月1日前已完成竣工验收,且经过一年以上使用考验。
  
  3、申报项目应是按规定经批准立项,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有关定额指标、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4、申报项目必须有使用单位对设计的反馈意见、施工单位对设计的反馈意见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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