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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市史志办 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济南市志》、《济南年鉴》等市级史志及市情资料性书籍的编纂、出版发行及旧志整理研究工作等。 内设机构:设秘书处、市志编审处、年鉴工作处3个职能处。 人员编制:事业编制18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处长3名、副处长3名。可配工勤人员2名。 市发改委 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固定资产投资处、利用外资与境外投资处、地区经济与资源环境处、农村经济处、能源交通处、工业与高技术产业处、社会发展处、财政金融处、招商管理处、经济合作处、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16个职能处室和发展规划研究室(副局级)、市重大项目办公室(挂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牌子,副局级)、市南部山区管理办公室(副局级)、市服务业办公室(副局级)。 人员编制:行政编制114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6名,总经济师1名(副局级),发展规划研究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市重大项目办公室(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2名(正处级),市南部山区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市服务业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处长(主任)19名(含稽察特派员3名)、副处长(副主任)16名。可配工勤人员10名。 市审计局 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法规处、组织人事处、财政金融审计处、行政事业审计一处、行政事业审计二处、行政事业审计三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融资建设项目审计处、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处、工业交通审计处、商贸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外资运用审计处、计算机审计技术处(信息处)16个职能处室和市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副局级)。市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下设综合处、行政事业经济责任审计处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处,均为处级。 人员编制:行政编制157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6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5名,总审计师1名(副局级),市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2名(正处级),处长(主任)19名、副处长(副主任)36名。可配工勤人员12名。 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订道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客运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监督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和城市客运管理;负责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工作;负责汽车驾驶培训机构的资格管理工作等。职责调整包括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城市客运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挂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审计处、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科技处、安全监督处9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处。 人员编制: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53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处长(主任)10名、副处长(副主任)10名。可配工勤人员5名。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主要职责:负责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药品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等。职责调整包括划入市卫生局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市卫生局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药品管理处、药品安全监管处、药品市场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9个职能处室。 人员编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47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1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处长(主任)9名、副处长(副主任)9名。可配工勤人员7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