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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主要职责: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挂信访处牌子),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综合处,经济运行局(挂市政府煤电油气运保障办公室牌子)(副局级)下设运行监测处、要素保障处(挂电力处牌子),园区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与技术改造处,科技处(挂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牌子),原材料产业处(挂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牌子),装备产业处,消费品产业处,交通与物流处(挂市道口管理办公室牌子),电子信息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信息化推进处,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处,油区工作办公室18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局(副局级)、市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副局级)、市煤炭工业局(副局级)、市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副局级)、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人员编制: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63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18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6名,总工程师1名(副局级),经济运行局局长1名(副局级)、副局长兼处长2名(正处级),离退休干部局局长1名(副局级)、副局长2名(正处级),市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市煤炭工业局局长1名(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副局长2名(正处级),市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处长24名、副处长29名。可配工勤人员13名。 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设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局级建制,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其人员编制计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员编制总额。市无线电监测站由市政府办公厅移交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