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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发[2010]81号
【颁布时间】 2010-08-18
【实施时间】 2010-08-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39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5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蔬菜等五大产业振兴规划的指导意见

[接上页]
1.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根据生态环境、资源条件等,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形成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产业带和优势产区。
  2.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大力发展以苹果为重点的大宗水果,以大樱桃、冬枣为重点的特色水果,以板栗、核桃为重点的干果和地方名特优果品等,不断优化树种、品种结构。
  3.增加投入,加快发展。通过政府引导,项目带动,调动企业、农民投入积极性,形成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加快果业振兴步伐。
  4.转变方式,提质增效。更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推动果业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全面提升果业的整体素质。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水果面积恢复到1200万亩左右,总产量达到2000万吨,其中苹果600万亩以上,产量1100万吨以上;外省销售量和出口量达到总产量的75%以上;水果产业年产值达到80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400元。干果面积发展到760万亩,改造低产低效果园200万亩,良种化率达到70%以上,标准化生产面积达到85%以上;干果产量达到100万吨,产值150亿元。
  
  三、发展重点
  (一)做强优势果品。以苹果为重点,建设一批矮砧集约栽培模式的现代高效示范园,带动全省每年新建果园50万亩以上,争取“十二五”期间在山区丘陵地新建320万亩果园。加快老果园升级改造步伐,开展密植园改造和老果园更新试点示范,力争用5年时间改造密植园150万亩,更新老龄低效果园100万亩。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矮化栽培、沃土养根、节水灌溉、配方施肥、简化修剪、绿色控害等关键技术,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使苹果、梨、桃等大宗水果优质果率达到70%以上。以苹果、梨、葡萄、桃四大水果,板栗、核桃两大干果为重点,打造一批质量高、效益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标准化园区,重点建设100个面积在500亩以上的省级标准化示范园;发展一批品种优良、技术集约、管理先进的标准化生产基地,辐射带动全省300万亩标准果园建设。优化区域布局,重点建设胶东半岛和沂蒙山区两大苹果优势区域,栽植面积450万亩,产量900万吨,分别占到全省的75%和82%;鲁西北、胶东、鲁中南三大梨集中产区,面积和产量均占全省的60%以上;泰沂山区桃产业带,面积和产量均占全省80%以上;鲁中南山区板栗、核桃集中产区,面积和产量均占全省的85%以上。
  (二)做精特色果品。大力推进区域化、规模化、产业化,高起点集中打造鲁北冬枣、胶东大樱桃特色水果产区,搞好高产开发,品质改良,冷链运输,贮藏保鲜等关键环节的技术攻关,挖掘生产潜力,发展高端产品,扩大市场份额,形成区域主导产业,全面提升标准化和产业化生产经营规模和档次。重点建设鲁西北红枣、泰沂山区银杏特色干果产区。加强对莱阳梨、肥城桃、青州蜜桃、峄城石榴、乐陵金丝小枣、大泽山葡萄、曹州耿饼等地方名优特产的品牌保护和开发力度,提升品质,扩大知名度。
  (三)完善良种繁育体系。搞好果树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利用,加大品种引进力度,重点支持科研推广单位、良种繁育场进行新品种培育,适时适量引进国内外优良品种及无毒种苗,扩大资源储备,搞好筛选和示范推广,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果树种质资源保存中心。完善果业良种苗木繁育体系,重点建设3处省级良种苗木繁育场和10处县级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力争2015年优质苗木生产供应能力达到2000万株以上。
  (四)提升产业化水平。加大对果品贮藏保鲜和加工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加强科研攻关与技术创新,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与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与辐射带动能力,推动产业升级。以产后商品化处理为重点,建设一批加工能力强、生产工艺先进的龙头企业,完善一批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果品批发市场。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地理标志产品的认证工作。鼓励和扶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生产经营大户等创立自己的品牌。到2015年,力争培育7-8个国内知名品牌、3-4个国际品牌。
  
  四、政策措施
  (一)努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积极争取国家良种苗木繁育、标准果园创建、新一轮菜篮子工程、造林工程等项目投资。要适当增加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等项目资金对果业的投入,重点支持果园水电路渠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立覆盖主产区和大型批发市场的果品产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加强采集点、信息通道、网络中心和检测检验站等建设。各级地方资金要重点支持果业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以及病虫害防治、质量检测等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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