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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发[2010]81号
【颁布时间】 2010-08-18
【实施时间】 2010-08-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39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蔬菜等五大产业振兴规划的指导意见

[接上页]
3.加强技术培训。大力实施科技入户、新型农民培训工程等培训项目,重点针对标准化生产、病虫害防控等开展农民专业技术培训,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新型农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提高核心竞争力,丰富产业技术储备,提升产业科技含量。
  (三)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努力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体系。通过全国蔬菜标准园创建,加快制订、完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程,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在抓好42个国家级标准园建设的同时,省、市、县(市、区)三级要再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地方蔬菜标准示范园。加快建设一批生态、优质、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原材料工厂化生产基地;强化产品“三品一标”认证。
  2.建立健全质量监测体系。加强产品质量监测机构和检测点的建设。
  3.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加大对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和违禁添加剂的监测力度,实行全程质量监控并及时发布信息。
  4.建立健全质量监管体系。加强监管队伍、制度和条件建设,不断提高监管能力。
  (四)深化产业化经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1.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积极引导和推动龙头企业与科研教学单位相结合,加快加工设备的更新改造,促进精深加工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重点对保健食品、休闲食品、调味品、化妆品及药品等蔬菜产品进行研制,提高产品附加值,着力打造500家加工能力强、生产工艺先进的农业龙头企业,提高企业科技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
  2.扶持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鼓励农民参加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和协会,提高农民社会化组织程度,改变“小、散、低”的传统生产加工方式,推广“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运作模式。
  3.加快市场网络改造升级。加快现有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步伐,完善配套设施,规范市场管理,增强服务功能;强化产销衔接,鼓励农贸市场、连锁超市与蔬菜加工、流通企业和生产基地实行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运营成本;建立市场预警机制,降低市场风险;充分运用先进的信息手段,搭建市场信息平台,搞好信息服务;建设和改造300处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的蔬菜重点产区批发市场。
  4.大力开展名优品牌创建。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巩固老品牌,创建新品牌,打造知名品牌。鼓励蔬菜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三品一标”申请认证,加快品牌创建步伐,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到2015年,培育50个以上国内外知名蔬菜品牌。
  (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政策保障能力。制定扶持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示范园区和种苗繁育基地建设、质量监控、技术研发与推广等给予重点扶持。完善信贷担保抵押模式和担保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保险机制,逐步扩大保险试点范围和试点险种,降低生产风险。同时,积极引进和利用外资,争取和动员社会资金,增加对产业的支持。加强组织领导,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构,协调和指导产业健康发展。在蔬菜主产区,要把产业发展列入当地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支持产业加快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产业加快发展。
  附件2:
  
  
山东省渔业振兴规划
  (2011-2015年)
  

  为提升山东渔业整体素质,促进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加快建设现代渔业,促进渔业振兴,努力实现由渔业大省向渔业强省转变,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我省是渔业大省,有着丰富的渔业资源、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巨大的发展潜力。2009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753.6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14.7%;渔业增加值485亿元,占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14.3%;水产品出口创汇33.6亿美元,分别占全国水产品和全省农产品出口创汇的32%和34.4%,水产品总产量、渔业总产值、增加值、出口创汇等主要统计指标均位居全国首位。渔业作为山东农业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在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优化膳食结构、提高农产品出口创汇能力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从目前情况看,做大做强现代渔业仍面临许多挑战,资源环境的刚性约束与渔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市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与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低的矛盾日益突出,渔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与当前渔业科技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现代渔业建设的要求与当前薄弱的渔业支撑保障体系不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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