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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8.3 物理化学污染物的控制 控 制 项 8.3.1 对具有放射性污染源的工业建筑,其室内外的空气、水、土壤中的放射性水平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标准的要求。 8.3.2工业生产中所产生的各种物理化学污染排放浓度、强度和处理方式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要求。 一 般 项 8.3.3 建筑玻璃幕墙、灯光设置、外墙涂料等所造成的光污染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要求。 8.3.4 对建筑物内的生产设备、公用设施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振动采取减振、隔振措施,室内外的振动强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8.4 温室气体和破坏臭氧层的物质排放控制 一 般 项 8.4.1 工业生产中使用及产生的温室气体和破坏臭氧层的物质排放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要求。 优 选 项 8.4.2工业生产中使用及产生的温室气体和破坏臭氧层的物质排放符合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的要求。 8.5 室外噪声控制 控 制 项 8.5.1 建筑物的室外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及有关行业标准关于室外噪声限值的要求。 9 室内环境与职业健康 9.1 室內空气参数 控 制 项 9.1.1 室内空气温度、湿度、风速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1及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9.1.2 洁净厂房室内洁净度符合《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073及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9.1.3 洁净或空调厂房的室内空气参数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值。 9.2 室内空气质量 控 制 项 9.2.1生产辅助建筑的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883及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9.2.2 生产厂房的室内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 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1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 gbz 2.2的要求,并满足职业安全卫生评价的要求。 9.2.3 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188等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并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9.2.4 室内设计新风量符合国家和本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一 般 项 9.2.5 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6的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实施前进行预评价,在竣工验收前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的评价。 9.3 室内环境噪声 控 制 项 9.3.1 工业建筑内的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87、《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及相关行业标准中关于室内噪声限值的要求。 一 般 项 9.3.2 对工业建筑内产生的噪音采取减少噪声污染的措施,且室内、外声功率级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要求。 10 运行管理 10.1 管理体系标准 一 般 项 10.1.1 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4001标准的管理体系认证。 10.1.2 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gb/t 28001标准的管理体系认证。 10.2 运行管理机构 控 制 项 10.2.1 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节能、安全及环境保护的领导机构及管理部门,职能明确、制度齐全,有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报告。 10.2.2 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节能、安全及环境保护的专职人员,定期培训,并考核合格。 10.3 能源管理 一 般 项 10.3.1 生产工艺能源消耗定额完整,工业建筑的能源消耗管理完善,有定期检查或改进的记录。 10.3.2 能源管理信息化系统符合生产和工业建筑的特点,能源信息网络系统功能完善。 10.4 公用设施的运行管理 控 制 项 10.4.1 建筑物及厂区内的生产用水、用油、用液、用气、用汽管道无泄漏、无腐蚀。 一 般 项 10.4.2 对建筑物及厂区内的水泵房、污水站、锅炉房、热交换站、空压站、变配电所等设施运行状况设置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优 选 项 10.4.3 对建筑物及厂区内的水泵房、污水站、锅炉房、热交换站、空压站、变配电所等各类站房内的公用设备及设施的能耗实行实时计量和记录。 11 技术进步与创新 优 选 项11.0.1在工业建筑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采取的创新技术或管理方法,对“四节一环保”有明显效果,且在本导则第4~10章中未作规定的,作为相关章节的优选项计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