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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发[201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9-17
【实施时间】 2010-09-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62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3页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的通知

[接上页]
项目16:全国生物多样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内容:对国内现有生物多样性数据库进行系统整理,根据生态系统、物种、遗传资源、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生物标本、法规政策等内容,分层次、分类型建立数据库,研究提出生物多样性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形成全国生物多样性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为期5年。
  项目17:跨国界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示范工程
  内容:开展跨国界野生动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的科学考察,研究提出跨国界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方法,探索建立跨国界保护管理体系和监测体系,并开展试点示范。项目为期8年。
  项目18:海岸及近海典型生态系统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
  内容:开展海岸及近海典型生态系统本底调查,摸清各类典型海岸及近海生态系统现状,研究制定海洋生态区划与保护示范。选择在沿海地区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滨海湿地集中分布区及重要海岛生态区,实施海洋保护区建设工程。项目为期10年。
  项目19: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程
  内容:开展全国自然保护区管理现状调查,建立全国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体系和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自然保护区管护设施和能力建设,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项目为期10年。
  项目20:红树林生态系统恢复工程
  内容:制订全国红树林保护和人工恢复计划,对退化严重的红树林生态系统实施生态恢复工程,研究开发红树林生态系统生态恢复和重建技术,遏制红树林退化趋势,促进红树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为期10年。
  项目21:典型煤矿区退化生态系统恢复治理示范工程
  内容:查明东北煤矿区和山西煤矿区生态系统退化状况,研究提出煤矿区的生态恢复治理技术和模式,选择典型区域开展试点示范,增强煤矿区退化生态系统的生态恢复能力。项目为期5年。
  项目22:典型荒漠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生态恢复工程
  内容:开展典型荒漠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及其生态环境调查,摸清其生物多样性现状及生态系统空间分布,按照自然保护区建设标准或技术规范进行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和论证,实施生态恢复工程。项目为期5年。
  项目23:自然保护区周边地区社区发展示范工程
  内容:在确保自然保护区保护功能的前提下,研究建立保护区与周边社区的伙伴关系及共管机制,提出促进保护区周边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并开展试点示范。项目为期5年。
  项目24:西北生态脆弱地区替代生计示范工程
  内容:根据因地制宜原则,在西北地区选择3-4处生态极端脆弱区域,通过推广户用沼气、生态农业、生态旅游、草场轮牧、人工草场建设、舍饲、圈养等实用技术,改变当地生产生活方式,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同时提高当地农牧民生活水平。项目为期5年。
  项目25:生物物种资源迁地保护体系建设
  内容:开展动物、植物、微生物和水生生物(包括海洋生物)等迁地保护物种的调查、整理、收集和编目工作,合理规划迁地保护设施的数量、分布及规模,建立数据库和动态监测系统,构建迁地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体系。全面保护和利用迁地保护的重要生物物种资源,加强其物种基因库的功能。项目为期10年。
  项目26: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工程
  内容:抢救性收集一批分布在自然环境恶劣、交通不便的边远落后地区的野生和稀有种质资源和部分育种急需的国外种质资源,实现资源的有效管理。到2015年,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数量达到41万份;到2020年,达到43万份。项目为期10年。
  项目27: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物种拯救工程
  内容:选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为保护对象,采取就地保护和人工繁育措施,实施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物种拯救工程,扩大其栖息地,确保其生存和繁衍。项目为期10年。
  项目28: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物种拯救工程
  内容:选择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国植物红皮书》中的野生植物物种以及近年来通过调查明确的小种群植物物种及其栖息地为保护对象,通过建设自然保护区等就地保护措施,实施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物种拯救工程,扩大其栖息地,确保其生存和繁衍。项目为期10年。
  项目29:畜禽遗传资源鉴定、评价与开发利用工程
  内容:建立畜禽遗传资源自主创新体系,培育优良品质资源。以国家畜禽基因库中保存的特有、珍稀家畜家禽为研究对象,研究建立主要畜禽遗传资源的形态学和生产性状、品质性状、抗逆性等方面的鉴定、评价技术体系。增强科研开发能力,大力培育畜禽新品种、配套系。项目为期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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