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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0]114号
【颁布时间】 2010-09-30
【实施时间】 2010-09-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06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工程措施。1.水利骨干工程建设。(1)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对粮食生产核心区35处大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建设期限:2009年至2020年。主要建设内容:改造水源工程28座,整修衬砌支渠以上渠道16946公里,改造桥、涵、闸各类建筑物45615座,改造骨干排水沟8130公里。其中:到2010年,实施25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到2012年,累计实施35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到2015年,继续实施35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到2020年,全部完成35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厅。
  责任市县:各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2)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对粮食生产核心区159处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建设期限:2009年至2020年。主要建设内容:改造水源工程76座,修砌渠道3850公里,续建改造桥、涵、闸等各类建筑物37974座。其中:到2010年,实施8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到2012年,累计实施20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到2015年,累计实施97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到2020年,完成159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厅。
  责任市县:各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3)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对粮食生产核心区194处大中型灌区进行末级渠系改造,充分发挥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效益。建设期限:2009年至2020年。主要建设内容:整修灌排渠道157167公里,衬砌渠道15937公里,改建配套斗农渠建筑物、测水量水建筑物等558599座。其中:到2010年,实施26处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到2012年,累计实施97处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到2015年,累计实施131处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到2020年,完成194处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任务,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0.7以上,年增节水能力达到4.7亿立方米。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厅。
  责任市县:各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4)赵口引黄灌区二期。赵口引黄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72万亩,其中:正常灌区236万亩,补源灌区336万亩。主要对开封以东的128万亩规划面积进行配套建设。建设期限:2011年至2015年。主要建设内容:续建干支渠沟共137条,总长277公里;治理灌区范围内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道共31条,总长722公里;修建各类建筑物2881座。力争2011年开工建设,2015年建成。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责任市县:各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5)小浪底北岸灌区。小浪底北岸灌区设计灌溉面积41.03万亩,年设计灌溉用水总量1.86亿立方米。小浪底北岸灌区南边界控制在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边界外。建设期限:2011年至2015年。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总干渠25.73公里;干渠4条,总长76.16公里;分干渠7条,总长32.53公里;支渠28条。力争2011年开工建设,2015年建成。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
  责任市县:济源市、焦作市和沁阳市、孟州市政府。
  (6)小浪底南岸灌区。小浪底南岸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1.8万亩,年设计灌溉用水总量1.88亿立方米。小浪底南岸灌区北边界控制在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边界外。建设期限:2012年至2016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引水灌区和提水灌区两部分,其中引水灌区共布置总干渠1条、干渠5条、支渠21条、斗渠107条;提水灌区共布置总干渠1条、干渠3条、分干渠2条、支渠19条、斗渠105条。力争2010年开工建设,2016年建成。
  责任单位:洛阳市政府。
  协办单位: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
  责任市县:孟津县、偃师市、洛阳市洛龙区政府。
  (7)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对粮食生产核心区内未纳入国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的152座中、小(ⅰ)型以上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其中:中型水库7座,小(ⅰ)型水库145座。建设期限:2011年至2017年。主要建设内容:坝体防渗加固、坝基防渗、坝坡及坝顶整修、电气及金属结构更新改造等。目前152座水库已经完成安全鉴定。计划2012年前完成145座小(ⅰ)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力争2017年前完成7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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