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图1-11 2005-2009年全国燃煤电厂烟气脱硫机组发展情况(略)
(二)专项督查情况 1、二氧化硫达标排放情况 专项督查机组2009年二氧化硫平均排放达标率超过98%。其中,219台机组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100%,28台机组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在99%-100%之间,43台机组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在90%-99%之间,14台机组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低于90%。 2、脱硫装置运行率情况 专项督查机组2009年脱硫装置运行率基本都在90%以上。其中,229台机组脱硫装置运行率达到95%及以上,占被专项督查机组总数的75%。 3、脱硫设施建设情况 专项督查机组中,在建或投运烟气脱硫装置的机组占98%以上,其中,98%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技术。 4、脱硫副产品综合利用情况 完整填报2009年脱硫石膏综合利用表的电厂共计67家,脱硫机组容量11256万千瓦,占专项督查电厂总装机容量的88.12%,脱硫石膏平均综合利用率为6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3个百分点(2009年全国烟气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为56%)。部分专项督查电厂按集团公司划分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情况见表1-16,专项督查电厂按省(区)划分脱硫石膏综合利用情况见图1-12。 表1-16 部分专项督查电厂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一览表(按集团公司列出)
图1-12 专项督查电厂分省(区)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情况(略) 第二部分 电力节能减排的主要措施 一、政府推动,政策引导(一)继续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省级政府2009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并向社会公布了2009年度各省(区、市)和五大电力集团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结果,对6家电厂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处罚。按照国务院要求,各地区节能减排考核结果将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淘汰小火电机组工作力度 2009年,全国全年关停小火电机组2617万千瓦,超额完成全年关停15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的目标。“十一五”前四年,全国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6006万千瓦,提前并超额完成“十一五”关停小火电机组5000万千瓦的目标。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主要因为:一是国务院高度重视。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十一五”小火电机组关停目标。在此后的几年中,国务院领导一直高度重视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多次就有关问题作出重要批示,为关停工作指明了方向。二是政策切实可行。国务院《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2号)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对淘汰小火电工作的主要原则、职责分工、激励办法、保障措施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政策既体现市场原则,又发挥行政作用,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淘汰落后与优化发展有机结合,符合电力行业实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为关停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三是目标责任明确。按照国务院的要求,2007年国家发改委与30个省(区、市)政府和主要电力企业签订责任书,将“十一五”关停任务进行具体分解。同时,明确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以及相关工作程序,为有效解决关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监督检查到位。国家能源局累计派出400多人次,对关停小机组逐台进行现场核验、拍照和摄像,并与相关方签署了关停确认书。同时,还及时通过各类媒体发布关停机组名单、相关政策和工作动态,接受社会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小机组关停。
(三)积极开展发电权交易,促进清洁能源发电 目前,在国家有关政策的指导下,全国大部分省(区、市)都开展了发电权交易,首次实现发电权跨省交易。2009年,全国累计完成发电权交易电量约1450亿千瓦时,实现节约标煤约125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0余万吨。针对水电比重较大的区域或省份,探索利用市场机制发挥水火互济作用,充分利用水能资源,优化资源配置。
(四)推进节能发电调度的开展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发电调度政策,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节能发电调度试点工作,国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节能发电调度试点经济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电监价财〔2009〕47号),推动节能发电调度经济补偿办法的出台。并在贵州、河南、广东、四川、江苏五省启动试点工作。两年来,节能发电调度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按照全国节能发电调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五省政府均把开展节能发电调度作为完成本地区节能减排任务的重要举措。各省均成立了由政府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试点工作有关事宜,为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