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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0]120号
【颁布时间】 2010-11-03
【实施时间】 2010-11-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69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豫政办〔2010〕120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推动全省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各项工作全面展开,按时完成全省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经省政府同意,现就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加快构建现代城镇体系

  

  (一)加快建设现代城镇体系。从我省实际出发,建设“向心布局、集群发展、两规(城镇体系规划和村镇规划)衔接、五个层次”的现代城镇体系。大力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将18个省辖市城市纳入中原城市群,实行集群、组团发展,在全省形成以郑州为中心的“一极两圈三层”空间布局;加强城镇体系规划和村镇规划的有机衔接,为实现城乡统筹创造条件,尽快形成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省城中心城市、中小城市、中心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现代城镇体系。

  

  由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和各省辖市、县(市)配合,协调推进。

  

  (二)提升郑州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认真组织实施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加快建设郑州新区各组团、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全面提升环境质量,着力推进产业结构向高端发展,不断增强对中部地区的综合服务功能和对中原经济区的辐射带动能力。

  

  由郑州市负责落实,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

  

  (三)加快推进郑汴新区规划建设。尽快启动龙湖地区开发,加强对龙子湖高校区、白沙职教园区、郑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郑州综合保税区、物流港区等重大工程的督导协调,确保工程建设有序推进。要以交通一体为突破口,加快建设“两干三城”(干线铁路、干线公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城际快速客运通道、城际快速货运通道)交通体系,积极推进产业链接、服务共享、生态共建,尽快实现开封、许昌、新乡、焦作、洛阳市与郑州市发展的对接,积极推进大郑州都市圈建设。努力把郑汴新区打造成中原城市群核心增长极,2015年郑汴一体化区域城镇人口力争超过600万人,2020年达到800至1000万人。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郑州、开封、许昌、新乡、焦作、洛阳等市及城市新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河南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协调推进。

  

  (四)推动省域中心城市加快发展。进一步增强洛阳省域副中心城市作用;其他中心城市要尽快进入大城市行列,基础条件好的要发展成为特大城市。加快省辖市城市新区建设,洛阳、新乡、焦作、许昌市要尽快完成新区规划编制,全面推进跨功能区交通、生态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对功能区基础设施进行集中连片开发,争取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完成区内所有城市功能区、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道路、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以及生活性服务设施建设,尽快使新区建设成规模、出形象。漯河、安阳、南阳、商丘等其他符合条件的省辖市要抓紧研究确定新区建设方案,尽快启动规划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省辖市及城市新区协调推进。

  

  (五)以县城为重点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把中小城市和县城发展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点,提高规划建设标准,提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农村人口就近转移。每个县(市)都要努力做到“三个一”:建设一个产业集聚区,培育一个超百亿元的特色主导产业,形成一个人口规模超20万的城市,有条件的县城要努力向大城市发展。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及各省辖市、县(市)协调推进。

  

  (六)因地制宜发展中心镇。支持已经形成一定产业和人口规模、基础条件好的中心镇加快专业园区建设,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逐步发展成为10万人以上的小城市。支持具有资源和产业基础条件的特色镇,发展特色明显的矿产资源、农产品加工和文化旅游服务业,逐步扩大城镇规模。引导不具备产业集聚条件的小城镇逐步发展成为周边农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的社区中心。

  

  由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会同有关省辖市、县(市)协调推进。

  

  (七)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就业为本、群众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具备条件的农村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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