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控制项
| 1.2
| 严寒、寒冷地区建筑的体形系数小于或等于0.40;其他地区不作要求。
| |
一般项
| 1.1
| 建筑总平面的布置和设计按本地区最佳朝向或接近最佳朝向,有利于冬季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夏季有利于自然通风。
| |
围护结构节能技术
| 控制项
| 2.1
| 非透明围护结构各部分的热工性能及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热阻限值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表4.2.2-1--4.2.2-6的规定性指标。
| |
2.2
| 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均不大于0.70。
| |
2. 3
| 外窗、透明幕墙及采光顶的热工性能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表4.2.2-1--4.2.2-6的规定性指标。
| |
一般项
| 2.4
| 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
| |
2.5
| 当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小于0.40时,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小于0.4。
| |
2.6
| 外窗的气密性不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规定的4级。
| |
2.7
| 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低于《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规定的3级。
| |
2.8
| 夏热冬暖地区、夏热冬冷地区的建筑以及寒冷地区中制冷负荷大的建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设置外部遮阳。
| |
2.9
| 严寒地区建筑的外门设门斗(双道门),寒冷地区建筑的外门设门斗或采取其他减少冷风渗透的措施。其他地区建筑外门采取保温隔热节能措施。
| |
2.10
| 外墙与屋面、变形缝、窗口等热桥部位均进行保温处理,并保证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低于室内空气设计温、湿度条件下的露点温度。
| |
自然通风节能技术
| 一般项
| 3.1
| 外窗(透明幕墙)的可开启面积至少满足以下两方面之一:
1 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小于窗面积的30%;
2 单一朝向透明幕墙的可开启面积不小于该朝向幕墙总面积的5%。
| |
3.2
| 透明幕墙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 |
3.3
| 建筑中庭等大空间夏季利用自然通风降温,进行室内气流组织模拟计算,分析大空间的自然通风降温能力。必要时设置机械排风装置。
| |
3.4
| 人员密集的高大空间通风设计全面使用自然通风,尽量利用通风消除室内余热余湿,以缩短需要冷却处理的空调系统的使用时间,并应进行室内气流组织模拟计算。
| |
| 控制项
| 4.1
| 不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
| |
4.2
| 锅炉的额定热效率,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5.4.3的规定。
| |
4.3
| 制冷机组,包括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或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蒸汽、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其能效比(eer)不低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5.4.5、5.4.8、5.4.9的规定。
| |
4.4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用作集中空调(采暖)时,所选用机组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不低于国家标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综合性能系数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4-2008中规定的2级,制热时的性能系数不低于2.3。
| |
4.5
| 采用区域性冷源或热源时,每栋建筑的冷源或热源入口处,设置冷量或热量计量装置。
| |
一般项
| 4.6
| 根据水力平衡要求,集中采暖系统供水或回水管的分支管路上设置水力平衡装置。
| |
4.7
| 集中热水采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ehr)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的要求。
| |
4.8
| 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 |
4.9
| 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ws) ,空气调节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er)不大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的规定。
| |
4.10
| 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不低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的规定。
| |
4.11
| 全空气空调系统新风应采取实现全新风运行或可调新风比的措施。最大总新风比不低于总送风量的50%
| |
4.12
| 集中空调系统合理设置排风热回收,降低新风负荷。排风热回收装置(全热和显热)的额定热回收效率不应低于60%。
| |
4.13
| 合理采用蓄冷蓄热技术。
| |
4.14
| 合理利用冷却塔提供空气调节冷水。冬季设计工况下利用的自然冷量不小于所需供冷量的70%。
| |
4.15
| 采用水环热泵系统时,采暖季充分利用内区的余热量供外区采暖,内区余热利用量至少达到可利用余热量的70%。
| |
4.16
| 冷水循环泵和热水循环泵根据流量需求变化采取改变运行台数、变频调节等运行方式的配置。
| |
4.17
| 合理采用直接蒸发冷却或间接蒸发冷却方式。
| |
4.18
| 选用余热或废热利用等方式提供建筑所需蒸汽或生活热水。
| |
4.19
| 采用分布式热电冷联供技术,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率。
| |
照明电气系统节能技术
| 控制项
| 5.1
| 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不大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中的规定值。
| |
5.2
| 公共建筑中电动机的能效符合《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的规定。
| |
一般项
| 5.3
| 室内照明采用细管径直管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和高效的气体放电灯,并配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直管型荧光灯灯具的光输出比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要求。
| |
5.4
| 室外照明至少满足以下三项中的两项要求:
1 功率大于100w的室外光源不得使用白炽灯,其光效不低于601m/w。
2 建筑立面照明安装功率值符合《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2008的规定值。
3 室外停车场、室外广场、庭园灯以及风景区照明功率密度不大于2.5w/m2。
| |
5.5
| 室内采光照明满足以下两方面之一:
1 照明采用采取分区、分组控制;
2 合理利用各种导光和反光装置将天然光引入室内进行照明。
| |
5.6
| 公共建筑中电动机全部采用节能型电动机。
| |
监测与控制
| 控制项
| 6.1
| 集中采暖与空气调节系统设置集中监测与控制。
| |
一般项
| 6.2
| 空气调节、通风、以及冷热源系统采用直接数字控制系统。
| |
6.3
| 大型工程冷、热源机房采用机组群控方式。
| |
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 一般项
| 7.1
| 土壤源热泵系统、浅层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地表水(淡水、海水)源热泵系统、污水水源热泵系统必须符合《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中3.1.1条和5.1.1条的规定。
| |
7.2
| 地埋管系统进行过周期动态负荷计算,能够保证地埋管系统总释热量与总吸热量的平衡。
| |
7.3
| 地源热泵系统整体运转、调试与验收除符合《地源热泵系统工程 技术规范》gb50366-200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和《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的相关规定。地源热泵系统整体验收前,进行冬、夏两季运行测试,并对地源热泵系统的实测性能作出评价。
| |
7.4
| 太阳能热利用系统设计时按照《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 50495-2009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实现太阳能利用与建筑结合的系统整合设计。
| |
7.5
| 太阳能热利用系统中选用的太阳能集热器,其性能质量符合附表4中表2-3、2-4的规定。
| |
7.6
|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性能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家用太阳热水系统技术条件》gb / t 19141-2003和《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gb / t 20095-2006的规定。
| |
7.7
|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太阳能保证率(系统中由太阳能部分提供的热量除以热水系统总能耗)符合附表4中表2-1的要求。
| |
7.8
| 太阳能光伏电池的发电效率不低于附表4中表2-2条的规定数值。
| |
7.9
| 与建筑结合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应采用并网技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