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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颁布时间】 2010-06-08
【实施时间】 2010-06-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84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年船舶安全配员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有明显理由认为持证人未能保持值班标准时,海事管理机构可对持证人保持值班标准的能力和资格进行专业性评估:

  1.船舶发生碰撞、搁浅或触礁;

  2.在航行、锚泊或靠泊时,从船上非法排放物质;

  3.违反航行规则;

  4.以其他危及海上人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环境的方式操作船舶。

  (六)值班船员是否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船长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疲劳操作。所有参加值班的船员在24小时内必须有至少10小时的休息时间。休息时间可以分开,但不超过两段时间,其中一段时间至少要有6小时。在紧急、操演及特殊情况时,可以不保持上述对休息时间的要求。

  规定的10小时最短休息时间可以减少到不少于6小时,条件是这种降低不得超过每周2天,同时,每周提供的休息时间不得少于70小时。

  (七)值班安排表是否张贴在易见之处?

  (八)船舶是否存在其它不符合船舶安全配员的缺陷?

  

  附件5: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专项检查表

  

  

船名

 

船检登记号

 

船种

 

总吨

 

船长/船宽(m)

 

mmsi

 

建造日期

 

船籍港

 

ais类别

a级 b级

船公司

 

船舶类别

海船 内河船

1、ais-a级

1.1 安装

1.1.1船舶是否按配备要求安装ais;

1.1.2 ais是否有型式认可证书;

1.1.3 ais是否装有主、应急双套电源,且能自动切换;

1.1.4 ais天线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1.2 设备的状态

1.2.1 ais是否保持常开状态 ;

1.2.2 ais中船舶静态数据是否准确,如船名、呼号、海上移动识别码、船舶种类是否与证书中数据一致;

1.2.3 ais中船舶动态数据是否准确,如船位、utc(国际协调时)、对地航向、对地速度、船艏向等与其他航行设备的数据进行核对;

1.2.4 ais中船舶航次相关数据ais的操作,如;船舶吃水、货物类型、船舶目的港、船员人数与船舶实际情况予以核对;

1.2.5 ais的发射和接收效果测试;

 

 

 

 

1.3 设备的操作

1.3.1 相关船员是否能进行与岸台或其他船舶进行指定内容的短信发送操作;

1.3.2相关船员是否能对一艘指定目标船,进行模拟预测与该船最近会遇时间和地点;

1.3.3相关船员进行内置测试设备(biit)的测试。

1.3.4相关模拟故障测试

 

2、ais-b级

1.1 安装

1.1.1船舶是否按要求安装ais;

1.1.2 ais是否有型式认可证书;

1.1.3 ais是否由稳压电源供电;

1.1.4 ais是否安装在驾驶处所,天线是否安装正确;

1.1.5 ais是否配有显示屏,是否能显示周围船只信息;

 

1.2 设备的状态

1.2.1 ais是否保持常开状态;

1.2.2 ais中船舶静态数据是否准确,如船名、船舶识别号、船舶尺度是否与证书中数据一致;

 

检查标识:

t 正常 o 存在问题 -不适用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备注: 1、对本检查表中选择o的项目,须作为缺陷写入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内;

2、本表与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海事机构留存页一并保存。

检查单位:

安检人员:

检查日期:



  

  附件6: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专项检查指南

  


  本指南提供给现场检查人员开展检查时使用。除本指南以外,检查员还应该参考下列文件:

  (一)国际海事组织(imo)海安会通函 msc.1/circ.1252;

  (二)关于印发《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海船舶〔2010〕156号)。

  检查人员在检查中须分清船舶所配备的ais设备属于a级还是b级,根据ais设备的不同级别,检查要求和缺陷处理要求也将不同。船舶根据国际公约、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所要求配备的ais设备应为a级。b级ais设备为加强航行安全而建议非solas或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船舶安装配备的助航设备,在设备功能和性能指标方面相对于a级设备进行了简化和降低,设备成本较低,便于普及安装。

  a级ais应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61993-2标准《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和系统-自动识别系统(ais)第二部分:通用自动识别系统(ais)a级船载设备-操作和性能需求、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

  b级ais应符合中国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船载b级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sotdma)技术要求(暂行)》或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2287-1标准《海上航行和通信设备与系统b级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第一部分:载波侦听时分多址技术(cstcdma)》。

  1. ais-a级船载设备检查要求

  1.1 安装

  1.1.1船舶是否按配备要求安装ais

  500总吨及以上的非国际航行船舶以及所有客船(如有免除的除外)。

  1.1.2 ais是否有型式认可证书

  如船舶已配备,是否有该设备的型式认可证书,其次核对该设备是否已经在船舶检验证书航行设备栏里签注,检查时注意核对设备型号。

  1.1.3 ais是否装有主、应急双套电源,且能自动切换

  查看电源联接情况,该设备应由主电源供电,另外还接入应急电源。检查ais是否装有主、应急双套电源,且能自动切换。对于现有船舶允许由导航分配电板及应急配电板分别供电。

  1.1.4 ais天线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ais安装电缆在露天处所的连接端头是否有适当的水密措施。ais的vhf天线安装是否合理(ais的vhf天线与船舶vhf天线不应在同一水平面上且垂直方向间隔至少2米,如在同一水平面,则间隔至少10米)ais的gnss天线安装是否合理,gnss天线应在水平360度、仰角5-90度范围内无连续障碍物,在ais正常工作情况下,开启驾驶台有关设备,建议开启中高频及雷达等设备,保证ais在中高频发射时仍能正常工作。

  1.2 设备的状态

  1.2.1 ais是否保持常开状态

  查看开关情况,ais是保持常开状态,建议船方保持常开状态。ais开启后2分钟内能否正常工作。如ais设备有不工作的记录,应进一步判断不工作的原因。

  1.2.2 ais中船舶静态数据是否准确,如船名、国际协调时(utc)、呼号、船舶识别号、船舶种类是否与证书中数据一致

  ais中静态数据主要包括本船船名、呼号、9位海上移动识别码(简称mmsi,国际电联分配给我国船舶的识别码为412000000一412999999、413000000-413999999),还包括ais天线在船上的位置,由此可知船长(a加b)和船宽(c加d)、船舶种类等,这些相对固定的数据在安装ais设备时输入。

  在船舶静态数据输入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船名输入不正确或随意添加符号:在船名中随意添加符号,每两个汉字的拼音之间或两个英文单词之间没有空格或添加其它字母等,这给船舶识别以及vts信息管理带来困难和麻烦。一定要按船舶证书上注明的船名输入。另外,拼写一定要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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