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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医政发[2010]90号
【颁布时间】 2010-05-22
【实施时间】 2010-05-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94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儿童血液系统2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儿童血液系统2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0〕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工作安排》等要求,推进儿童白血病规范化诊疗和农村儿童白血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等儿童血液系统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供医疗机构开展儿童白血病临床诊疗工作时参照执行。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医疗工作实际情况,在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基础上,制订各试点医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并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反馈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 胡瑞荣、马旭东

  

  电 话:010-68792840、68792825

  

  
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临床路径

  (2010年版)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ll)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icd-10:c91.0)的标危、中危组患者。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小儿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诸福棠实用儿科学(第七版)》(人民卫生出版社),《血液病诊断及疗效标准(第三版)》(张之南、沈悌主编著,科学出版社)。

  (一)体检:可有发热、皮肤粘膜苍白、皮肤出血点及瘀斑、淋巴结及肝脾肿大、胸骨压痛等。

  (二)血细胞计数及分类。

  (三)骨髓检查:形态学(包括组化检查)。

  (四)免疫分型。

  (五)细胞遗传学:核型分析,fish(必要时)。

  (六)白血病相关基因。

  三、危险度分组标准

  (一)标危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年龄≥1岁且<10岁;

  2.wbc<50×109/l;

  3.泼尼松反应良好(第8天外周血白血病细胞<1×109/l);

  4.非t-all;

  5.非成熟b-all;

  6.无t(9;22)或bcr/abl融合基因;无t(4;11)或mll/af4融合基因;无t(1;19)或e2a/pbx1融合基因;

  7.治疗第15天骨髓呈m1(原幼淋细胞<5%)或m2(原幼淋细胞5%-25%),第33天骨髓完全缓解。

  (二)中危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

  1.无t(9;22)或bcr/abl融合基因;

  2.泼尼松反应良好(第8天外周血白血病细胞<1×109/l);

  3.标危诱导缓解治疗第15天骨髓呈m3(原幼淋细胞>25%)或中危诱导缓解治疗第15天骨髓呈m1/m2;

  4.如有条件进行微小残留病(mrd)检测,则第33天mrd<10-2

  同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5.wbc≥50×109/l;

  6.年龄≥10岁;

  7.t-all;

  8.t(1;19)或e2a/pbx1融合基因阳性;

  9.年龄<1岁且无mll基因重排。

  (三)高危组: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泼尼松反应不良(第8天外周血白血病细胞>1×109/l);

  2.t(9;22)或bcr/abl融合基因阳性;

  3.t(4;11)或mll/af4融合基因阳性;

  4.中危诱导缓解治疗第15天骨髓呈m3;

  5.第33天骨髓形态学未缓解(>5%),呈m2/m3;

  6.如有条件进行mrd检测,则第33天mrd≥10-2,或第12周mrd≥10-3

  四、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小儿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诸福棠实用儿科学(第七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一)初始诱导化疗方案:

  vdlp(d)方案:

  长春新碱(vcr)1.5mg·m-2·d-1,每周1次,共4次,每次最大绝对量不超过2mg;

  柔红霉素(dnr)30mg·m-2·d-1,每周1次,共2-4次;

  左旋门冬酰胺酶(l-asp)5000-10000u·m-2·d-1,共6-10次;

  泼尼松(pdn)45-60mg·m-2·d-1,d1-28,第29-35天递减至停。或者pdn45-60mg·m-2·d-1,d1-7,地塞米松(dxm)6-8mg·m-2·d-1,d8-28,第29-35天递减至停。

  pdn试验d1-7,从足量的25%用起,根据临床反应逐渐加至足量,7天内累积剂量>210mg·m-2,对于肿瘤负荷大的患者可减低起始剂量(0.2-0.5mg·kg-1·d-1),以免发生肿瘤溶解综合征,d8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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