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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十三条 分类 一、 澳门保安部队制服有常服及特别制服两类。 二、 常服,包括: (一)礼服,分: (1)夏季——UA; (2)冬季——UB; (3)治安警察局乐队礼服——UBM。 (二)平常工作服,分: (1)夏季——UV; (2)冬季——UI; (3)孕妇制服——UN。 (三)工作/训练服——USI; (四)运动服——UD。 第十四条 定义 为适用本行政法规的规定,下列用词的定义为: (一)礼服:由澳门保安部队警官/消防官在各种不同仪式场合专用的制服物品及装备物品组成,使用的人员还包括治安警察局乐队人员及警官/消防官培训课程学生; (二)平常工作服:由所有人员在日常工作及从事一般性质的工作时使用的制服物品及装备物品组成; (三)工作/训练服:由在训练时使用或因职务的特定性质而要求使用的制服物品及装备物品组成; (四)运动服:由体育训练时或在上级订定的情况下使用的制服物品组成; (五)特别制服:由因特定的工作职务而需使用的制服物品及装备物品组成。 第十五条 常服及特别制服 一、附件一所定的澳门保安部队常服包括以下物品: (一)便帽(图一) 式样如图所示,深蓝色,透气质料,有硬帽檐,帽檐根据相应职位绣有银线或金线的帽檐花(见附件二),帽前以彩色绣线绣有所属部队的便帽帽徽,後方有调整松紧的带扣。警官/消防官培训课程的学生及保安学员培训课程的学员所使用的便帽为布料,帽前分别印有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及综合训练中心的帽徽。 (二)檐帽 (1)大檐帽(男性人员)(图二) 式样如图所示,深蓝色,有帽檐,帽前有所属部队的檐帽帽徽及一条用两粒金属小钮扣固定的帽饰带: i)高级警员、高级消防员、警员及消防员:帽檐以黑色光滑材料制成,有深蓝色帽饰带,帽前有相关的檐帽帽徽; ii)副警长/副消防区长:式样与警员/消防员的相同,但帽檐有银线或金线绣成的帽檐花; iii)警官/消防官:式样如图所示,各级警官/消防官的帽檐式样载於附件二── 帽檐及帽饰带; iv)准警官/准消防官及警官/消防官培训课程学生:式样及帽檐与警官/消防官的相同; v)各部队人员、准警官/准消防官及警官/消防官培训课程学生所使用的檐帽上的人造皮接缝颜色分别为: ——治安警察局使用浅灰色; ——消防局使用深红色; ——准警官/准消防官及警官/消防官培训课程学生使用相关的部队所使用的颜色。 (2)翻檐帽(女性人员)(图三) 深蓝色,在各职级女性人员的翻檐帽上,帽的前沿用作帽檐,帽徽及帽饰带与大檐帽的相同,帽身则围有一条纺织品质料的帽墙带,颜色分别为: i)治安警察局使用浅灰色; ii)消防局使用深红色; iii)准警官/准消防官及警官/消防官培训课程学生使用相关的部队所使用的颜色。 (三)白色檐帽 (1)白色大檐帽(男性人员)(图二) 警官/消防官使用,全白,标准及式样与上述大檐帽相同,帽檐、帽徽及帽饰带亦相同,但没有人造皮接缝。 (2)白色翻檐帽(女性人员)(图三) 警官/消防官使用,全白,标准及式样与上述翻檐帽相同,帽檐、帽徽及帽饰带亦相同,帽身有一条白色纺织品质料的帽墙带。 (四)帽饰带(附件二── 帽檐及帽饰带) 用於檐帽上,有三颗同色可活动的松果状饰物,两端各有一粒作为配件的同色金属小钮扣;治安警察局警官的帽饰带为银色;消防局消防官的为金色;其他人员的则为深蓝色;警官/消防官培训课程学生、准警官/准消防官的帽饰带与其将加入的部队所使用的相同。 (五)爱诺瑞克外套(图四) 式样如图所示,深蓝色,保暖、防水、防风质料,有可分离的内衬。 (六)夹克式上衣 (1)男装(图五) 式样如图所示,深蓝色,钮扣位於右边。 (2)女装(图六) 式样如图所示,深蓝色,钮扣位於左边。 (七)针织衫(图七) 式样如图所示,深蓝色,“V”领,肩部及肘部有结实布料加固层,肩部有同一布料的肩章带。 (八)冬季礼服上衣 (1)男装(图八) 式样如图所示,深蓝色,开领,胸口中部以四粒金属大钮扣扣合;第一粒钮扣位於衣领交汇点下,每粒钮扣等距相隔;警官礼服上衣袖口贴边上缘有一银线绣的饰带,消防官为金线。 (2)女装(图九) 式样如图所示,与男装相同,但经适当调整;前幅自肩至下口袋有垂直缝线;警官的礼服上衣袖口贴边上缘有一银线绣的饰带,消防官为金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