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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现将《2009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执行。 附件:2009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2009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 2009年是实施上海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是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的冲刺之年,是维护教育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之年,也是全市上下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突破之年。上海教育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编制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契机,大力推进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深化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努力提高职业教育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服务能力,全面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继续注重体现教育公平和关注民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编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强创新人才培养 1.完成制定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完成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制订工作,明确上海教育事业中长期改革发展的指导方针、目标任务、重大战略和政策措施,探索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地位相匹配、满足人民群众未来教育需求的现代教育体系,为实现上海教育现代化提供科学纲领和行动指南,使规划纲要成为指导上海未来12年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组织开展11项重大战略和40个专题的集中研究,主要包括:教育改革发展的宏观背景与总体战略研究;推进素质教育研究;基础教育发展战略研究;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研究;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学习型城市建设研究;教育公平与协调发展研究;教师队伍建设研究;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研究;教育综合改革研究;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制订工作以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反映民意、广纳众智,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点面结合、聚集重点,改革创新、分步推进为基本要求,在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工作小组具体负责。 通过广泛调研、国际比较、社会讨论、专题研究、平行起草,分步骤实施制订工作。制订工作分为启动阶段、集中调研阶段、完成初稿阶段和形成最终稿阶段。力争于2009年6月完成初稿,形成报批稿,经教育部指导完善,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2.继续实施《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按照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实施和谐均衡、创新提升、人才强教和开放合作等四大战略,聚集各方力量,全面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在各个教育领域中取得新的突破,加快实现本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步伐。 3.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继续实施《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持续做好创新人才培养重点推进的若干项工作。研究制定创新人才培养行动指南,培养学生创新人格,提升学生创新能力。设立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探索高中与高校联合培养创新人才的工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高中和区县与高校及科研机构联合设计并实施拓展型和研究型课程。举办第二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峰会。继续推进高校科技创新工作。 二、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扎实推进学校德育工作 4.开展主题教育,增强学生理想信念。结合新中国建国60周年、五四运动90周年、澳门回归10周年等重大节庆和迎世博等重大事件,依托博雅讲堂,开展形式多样的形势政策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建立学生舆情监测队伍,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收集学生对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重大活动和国内外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思想反应,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确保学生思想稳定、健康向上。 5.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继续深化中小学学生的生命教育。加强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制定本市中小学21门学科分层实施学科德育的指导意见,扎实推进学科德育。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评选一批“班主任带头人工作室”,举办首届班主任论坛。开展中小学教师“走进经典”活动,强化教师人文底蕴。召开上海市校外教育工作会议,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校外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理顺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整合社会各方资源为校外教育工作提供支持。承办中西部地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培训工作。邀请都江堰师生来沪参加夏令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