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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21件议案提出的13个立法项目,目前立法条件尚未成熟,建议继续进行调查研究 关于制定自主创新促进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法、产学研结合促进法、医疗行为监管法、医疗急救法,家庭教育法、网络文化产业促进法、公共场所禁烟法(烟草危害控制法)、营养法(食育法)、肿瘤防治法、卫生基本法、医事法和修改献血法的议案共21件,涉及13个立法项目。上述议案所提意见和立法建议,有的可以通过修订有关法律、严格执法、完善配套规定等方式加以落实;有的在立法必要性、可行性方面还需深入研究论证;有的可先行研究制定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这方面调查研究工作,为今后立法奠定基础。 关于上述66件议案的具体审议意见,请参见附件。 以上报告,请审议。 附件: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2.议案审议结果报告有关数据统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2008年11月25日 附件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66件,其中教育方面13件,科技方面7件,文化方面10件,卫生方面35件,人口方面1件,涉及34个立法项目。具体审议意见如下:一、3件议案提出的1个立法项目,已提请常委会审议 周晓光、姜健、秦希燕等9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专利法的议案3件(第73、132、399号)。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将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该法修正案草案在激励自主创新、促进专利技术推广运用、适应国际条约的规定等方面对现行专利法又作了修改。代表议案提出的增加专利共有权行使的规定、提高专利授权标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方面建议,已吸收到修正案草案中。 二、20件议案提出的7个立法项目,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适时提请常委会审议 1.杨兴平等3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职业教育法的议案1件(第230号)。职业教育法自1996年颁布实施以来,对于推动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职业教育面临的形势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职业教育法中部分内容与现在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不能完全适应的现象已经出现。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必须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为完成这些重大的历史任务做出贡献。因此,根据形势的变化和改革的新成果,有必要对现行的职业教育法进行修改和完善。 教科文卫委员会对职业教育法的修改一直予以积极关注,近年来多次进行执法调研。特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修订职业教育法的建议案作为重点建议交由我委督办后,又结合代表议案有关修法的具体意见深入开展了调研工作。据了解,教育部正草拟修订职业教育法工作方案。我委将继续与法律起草机关及时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充分做好修订法律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该法按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姜健等3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议案1件(第131号)、周晓光等3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继承、弘扬法的议案1件(第72号)。目前,我国正在抓紧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其立法宗旨就是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国务院将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作为“力争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列入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其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教科文卫委员会自九届以来一直非常关注该法的进展情况,组织了多次专题调研,推动了多个地方法规的出台,与国务院法制办、文化部等单位密切沟通联系,多次参与草案论证。我委将继续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立法进程,待法律草案基本成熟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