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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林强、郝萍、陈海啸等9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初级卫生保健法(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法)的议案3件(第164、201、219号)。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如何立足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健康需求,建立和完善基本卫生保健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的目标,是在开展基本卫生保健工作中需要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制定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法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法的起草工作。同时,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初步方案已经形成,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鉴于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法所规范的主要法律制度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内容紧密相关,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抓紧法律草案的研究起草工作,待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后,适时将法律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4.孙晓梅、郝萍、徐景龙、郭新志、侯一平、童若春、姜健等2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精神卫生法的议案7件(第21、30、124、151、231、232、357号)。制定精神卫生法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也列入了国务院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中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卫生部起草的精神卫生法草案送审稿已报国务院。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已经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并开展调研活动。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代表议案提出的“明确精神病就医诊断程序和强制鉴定及住院程序”、“建立患者保护程序,确定监护人及其职责和赔偿责任”、“建立对精神病患者康复后的生存权、治疗权、工作权等特殊保护制度”、“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的模式,全面实施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救助”等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抓紧有关工作,适时将法律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5.姜健、孙建国等6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药品管理法的议案2件(第130、185号)。药品管理法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修改药品管理法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建议国务院抓紧法律修订草案的研究起草工作,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6.卢凌等3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图书馆法的议案1件(第296号)。公共图书馆事业是保障人民群众实现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方面,急需从法律层面来促进和规范其发展。2004年,中宣部印发的《关于制定我国文化立法十年规划(2004-2013)的建议》中,将图书馆法列入前五年的立法规划。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将图书馆法列入第二类项目。教科文卫委员会始终将加强和促进公益性文化建设的立法问题作为委员会的工作重点,并一直密切关注图书馆法的立法工作,多次开展了调研,为图书馆法的制定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我委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积极推动图书馆法的立法进程,并在立法中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7.姜健、马宗慧、张伯礼、唐祖宣等12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中医药法的议案4件(第133、229、302、429号)。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方面具有鲜明的特点和优势。制定中(传统)医药法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目前,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在研究起草中医药法草案。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就法律草案起草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紧调研论证,适时将法律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13件议案提出的7个立法项目,需要修改或制定法律,可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常委会审议 1. 苏文金、许智宏等6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高等教育法的议案2件(第46、316号)。高等教育法自1999年实施以来,对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世纪,在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大的情况下,必须正确处理好规模、速度、数量与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因此,面对新时期高等教育领域出现的一系列新事物和新问题,有必要对高等教育法进行充实、修订和完善。 据了解,教育部对高等教育法的修订工作十分重视。从2003年开始,教育部就将高等教育法的修订工作列入本部门立法规划,成立了法律修订小组,进行了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2005年正式启动了法律修订的专题研究工作,并对高等教育法逐条提出修订意见。在研究过程中,还向有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教育专家、法学专家、高校领导、教师、学生征求了意见。2007年出台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也将高等教育法的修订工作列入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