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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6.关于制定行政程序法的议案2件。贵州团袁承东等30名代表、辽宁团应松年等30名代表提出的议案(第209号、第646号)认为,制定行政程序法是规范行政行为、保障行政公正、避免行政纠纷的迫切需要,是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制定行政程序法的条件具备,时机成熟,希望尽早进入立法程序。法制工作委员会已就制定行政程序法的问题,搜集资料,征求意见,进行研究。 17.关于制定侵权责任法的议案1件,关于制定人身损害赔偿法的议案1件。山东团姜健等31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制定侵权责任法立法步伐的议案(第158号),安徽团张培阳等3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人身损害赔偿法的议案(第91号)。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在起草侵权责任法草案,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将在起草时一并研究。 18.关于制定违法行为矫治法的议案1件,关于制定劳动教养法的议案1件。山东团袁敬华等3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违法行为矫治法的议案(第354号),福建团李跃民等30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制定出台劳动教养法的议案(第495号)。为了改革、完善劳动教养制度,法律委员会建议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制定违法行为矫治法,法制工作委员会已在研究起草。 19.关于修改兵役法的议案2件。安徽团夏鹤等38名代表、解放军团方庆灵等38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兵役法的议案(第590号、第743号),建议征集高素质兵员、完善处罚措施、改革优待金发放办法等。 有关部门已将兵役法修正案(草案)呈报国务院、中央军委。议案所提内容在修正案草案中都有反映,法律委员会建议草案经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后,及时提请常委会审议。 20.关于制定不动产登记法的议案1件。浙江团金颖颖等3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法的议案(第536号)。物权法已就不动产登记设专节作了规定。关于专门制定不动产登记法的条件是否成熟的问题,法律委员会认为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三、18件议案涉及的7个立法项目未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者年度立法计划,法律委员会建议编制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时通盘考虑 21.22.23.关于修改民法通则的议案3件,关于修改合同法的议案1件,关于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或者公民隐私权益保护法的议案3件。河南团戴松灵等30名代表提出的议案(第258号)建议修改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上海团瞿钧等30名代表提出的议案(第342号)建议修改民法通则,明确民办学校法人属性。河南团释永信等31名代表提出的议案(第765号)建议修改民法通则,赋予传统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安徽团张培阳等30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议案(第90号)。云南团陈继延等3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我国公民隐私权益保护法的议案(第183号),浙江团周晓光等30名代表、浙江团陈海啸等3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议案(第239号、第538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法典化的民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草案中对民法总则、合同法都有专编规定,对个人信息和公民隐私权益保护的有关问题也有规定。在常委会审议和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部门认为,民法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如果对草案全部内容一并研究修改,历时较长,难以适应现实需要,还是以分编审议通过为宜。法制工作委员会已就修改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制定人格权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或者公民隐私权益保护法的问题进行研究。 24.关于建立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的议案6件。江西团孙谦等32名代表、北京团方工等32名代表、广西团莫建芳等30名代表、上海团尹继佐等30名代表、广东团陈紫芸等30名代表、黑龙江团孙桂华等31名代表提出的议案(第41号、第215号、第220号、第341号、第406号、第756号)建议尽快建立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明确补偿的对象、补偿权的剥夺、补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补偿机构、补偿程序、国家代位追偿权、经费保障等。法律委员会建议编制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时通盘考虑。对议案提出的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问题,建议结合修改国家赔偿法一并研究。 25.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议案3件。浙江团周晓光等30名代表提出的议案(第380号)建议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设立代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