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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务部/国家统计局
【发文字号】 商合发[2006]684号
【颁布时间】 2006-12-26
【实施时间】 2007-01-01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1453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通知(2006)

[接上页]

  4.单位所属行业类别 (见附录一)。
  
  5.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根据单位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和国家有关法规性文件对企业进行的分类。其中企业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济性质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参照该标准填写(见附录二)。
  
  6.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分别根据填报单位企业年终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项目的年末数填列。
  
  7.营业收入总额、当年利润总额:分别根据填报单位企业年终会计报表“损益表”中“营业收入总额”、“当年利润总额”项目的数值填列。
  
  8.年末从业人员数:是指年末境内投资主体所有登记在册的从业人员,但不包括境外企业的从业人员。
  
  9.年末境外直接投资企业个数:指填报单位在报告年度年末直接拥有或控制10%或以上的投票权(对公司型企业)或其他等价利益(对非公司型企业)的境外企业数目。
  
  境外企业基本情况表
  
  表号:FDIN2表
  
  制表机关:商务部
  
  境内投资主体法人代码:□□□□□□□□-□ 国家统计局
  
  企业详细名称: 文号:商合发[2006]684 号
  
  单位所属行业类别: 有效期限:两年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200 年计量单位:万美元
  
  ┌──────┬───┬───┬───┬───┬───┬───┬───┬────┬─────┐
  
  ││所在国│ 设立 │ 设立 │ 行业 │ 当前 │是否为│中方持│年末从业││
  
  │ 指标 │家(地 │ 日期 │ 方式 │ 类别 │ 状态 │境外加│股比例│人员数(├─────┤
  
  ││区)及 │││││工贸易│(%) │人)│其中:中方│
  
  │境外│ 城市 │││││ 企业 ││││
  
  │企业名称││││││││││
  
  ├──────┼───┼───┼───┼───┼───┼───┼───┼────┼─────┤
  
  │ 甲 │乙│丙│丁│戊│己│庚│辛│ 1│2 │
  
  ├──────┼───┼───┼───┼───┼───┼───┼───┼────┼─────┤
  
  │合计││││││││││
  
  │**境外企业││││││││││
  
  │**境外企业││││││││││
  
  └──────┴───┴───┴───┴───┴───┴───┴───┴────┴─────┘
  
  续表
  
  ┌───┬───┬────┬───┬──────────┬─────┬────┬────┐
  
  │ 资产 │负债││││ 销售 │利润│对所在国│
  
  │ 总额 │总额├────┤所有者├─────┬────┤(营业)│总额│缴纳│
  
  │││对境内主│ 权益 │ 实收资本 ││ 收入总额 ││税金总额│
  
  │││体的负债││ (中方) │未分配利││││
  
  ││││││润││││
  
  ││││││││││
  
  ├───┼───┼────┼───┼─────┼────┼─────┼────┼────┤
  
  │3 │4 │ 5│5 │6 │ 7│8 ││ 10 │
  
  ││││││││ 9││
  
  ├───┼───┼────┼───┼─────┼────┼─────┼────┼────┤
  
  ││││││││││
  
  └───┴───┴────┴───┴─────┴────┴─────┴────┴────┘
  
  填报人: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
  
  说明: 1.本表综合反映报告年度境内投资主体所拥有的境外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经营活动情况,由境内投资主体负责收集、汇总数据并予以填报。
  
  2.本表由境内投资主体于年后6月20日前报当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商务部。
  
  3.所在国家(地区)及城市:指境外企业注册登记所在的国家和城市(国别地区代码见附录三)。
  
  4.设立日期:指境外企业的实际设立日期。
  
  5.设立方式:指境内投资主体设立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分支机构(含办事处、代表处等)。
  
  6.行业类别(见附录一)。
  
  7.当前状态:指境外企业当年年末时点的存在状态,包括:筹备设立、正在经营、暂停经营和撤(注)销。
  
  8.是否为境外加工贸易类企业:是指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从事制造业(原材料加工或再加工、以及零部件装配)的企业的总称。
  
  9. 中方持股比例:指境外企业章程中所注明的中方持有的股份(百分数)。
  
  10.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分别根据境外企业年终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是指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的应属于中方的部分;实收资本是指中方所拥有的部分;未分配利润是指中方拥有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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