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银政办发[2008]229号
【颁布时间】 2008-10-08
【实施时间】 2008-10-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24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银川市粮食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十月八日

  
  
银川市粮食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了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银川市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应急预案》和《银川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2等级划分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银川市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按照粮食供应应急的严重性、可控性和影响范围,银川市粮食供给应急状态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2.1 Ⅰ级(特别重大):全市市场粮食供应极度紧张,群众抢购成品粮现象严重,成品粮供需极不平衡,部分区域成品粮脱销,主要成品粮价格在一周内比照日常价格持续上涨100%以上,成品粮供应量连续两天超过日正常供应量二倍以上,部分网点出现脱销。
  
  1.2.2 Ⅱ级(重大):市场粮食供应十分紧张,群众抢购成品粮,并出现恐慌,全市出现成品粮供需很不平衡,主要成品粮价格在一周内比照日常价格持续上涨50%以上,成品粮供应量在监测周期内连续两天超过日正常供应量一倍以上,成品粮库存低于安全库存。
  
  1.2.3 Ⅲ级(较大):市场粮食供应趋于紧张,群众争购成品粮,市场不稳定,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等局部出现一般性的成品粮供需不平衡,主要成品粮在一周内比照日常价格持续上涨20%-50%,成品粮供应量在监测周期内连续两天超过正常日供应量50%以上。
  
  1.2.4 Ⅳ级(一般):县(市)行政区域内两个以上乡镇出现粮食应急状态,并可能引发较大区域出现粮食市场波动,需要县(市)政府采取应急措施处置的情况。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银川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不同级别的粮食应急处置要求,由市、县(市)各级政府各负其责,在本级粮食事权范围内,负责本地区的应急处置,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粮食主管部门报告。
  
  (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3)协同应对,果断处置。各部门、各县(市)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社会多渠道粮食经营主体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能够立即响应,并迅速采取相对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4)依法规范,权责一致。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参与应急处置的单位和人员,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使权力;在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单位和人员应视实际状况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
  
  (5)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证全市人民“有饭吃、吃饱饭”作为粮食安全应急处置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粮食应急保障工作。加强抢险救授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2组织指挥机构和职责
  
  2.1银川市粮食应急处置指挥部
  
  2.1.1 银川市粮食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组成及其职责
  
  银川市政府分管粮食工作副市长任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和市粮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农牧局、商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粮食局、供电局、银川警备区、区农发行营业部,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政府及银川市辖区国家粮食储备库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发布启动银川市粮食应急预案的命令;领导、组织、协调、督察粮食供给应急工作;分析区内、外粮食形势,掌握粮食市场动态,判断粮食紧急状态,下达应急行动指令;审议批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工作报告;及时向银川市委、政府和自治区粮食应急指挥部和自治区粮食局报告事态变化情况,以及向社会公布;根据需要,向自治区粮食应急指挥部及周边地区请求支援和帮助;决定对实施预案单位个人的奖惩意见;核定实施预案各项费用开支;决定预案应急措施终止等。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