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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凉山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凉府发[2008]18号
【颁布时间】 2008-09-09
【实施时间】 2008-09-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81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支持“8·30”会理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8?30”会理地震灾区同汶川地震灾区救灾及恢复重建实行“一个政策、一样看待”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我州地震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川府发〔2008〕20号)精神,现结合我州会理地震灾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财政政策
  
  (一)努力筹措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整合州、县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外资金、其他财政性资金,与国家、省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统筹安排,捆绑使用,用于灾区恢复重建。
  
  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统筹使用好受灾地区财政投入、对口支援、国内银行贷款以及国际组织贷款等资金,专门制定捐赠物资管理实施办法引导各类捐赠资金合理配置、规范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资源补偿费用全额留县。从会理县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拍卖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水资源补偿费、植被恢复费以及重要工业品和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州留成部分全额返还会理县用于灾后重建(暂定3年,含2008年)。中央、省部分由州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
  
  (三)支持倒塌农房维修加固和恢复重建。按照农户自建、政府补助、部门指导、社会帮扶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加快恢复重建步伐。由州规划和建设局免费为农户提供建房设计图纸并负责技术指导,政府给予建房补助。
  
  对损坏农房维修加固,按轻微损毁、中等破坏、严重破坏三个档次,每户补助标准分别为1000-2000元、2000-4000元、4000-5000元。对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的农户住房建设,给予补助。其中对因灾造成的“三孤”人员(孤儿、孤老、孤残)和无房的散居“五保”对象不单独重建住房,逐步纳入福利院、敬老院重建规划统筹解决;对重建农房,根据受灾农户的经济状况和家庭人数,按《四川省“5?12”汶川地震农房重建工作方案》制定的标准发放补助。
  
  (四)支持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中央、省级和州级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重点向灾区学校、医院和基层政权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倾斜。对口支援和社会捐赠资金要优先用于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活动板房补助资金可用于灾后永久性建筑建设。
  
  (五)整合贴息资金。对恢复重建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公司)贷款,根据核定后的受损情况,按一企一策的原则给予贷款贴息。对破坏严重需整体重建的经营性或有收费(收入)来源的乡镇市政设施、受灾农户住房恢复重建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对种子、种苗、种畜等农业生产资料、土地整理以及受损农田水利设施、规模化种养殖棚舍池、良种繁育设施、农林推广和服务基础设施、森林防火设施、受损林木和农林业病疫情控制等,除积极争取项目投资补贴、设备补助外,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六)减免灾区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从2008年9月1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止,免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1.一次性免收证照工本费。对因地震灾害遗失损坏需要补办的居民户口簿、暂住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驾驶证、拖拉机行驶证、拖拉机驾驶证、婚姻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土地登记证、老年优待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证(卡)、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卡)、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工商(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其工本费一次性免收,同时免收房屋产籍管理费等办证查询费。为鼓励工商企业投资经营、恢复生产,对地震灾区新建注册的工商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2.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会理县免收因地震破坏需要灾后重建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镇规划的“一书两证”及乡村规划许可颁证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征地管理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河道砂石管理费、房屋安全鉴定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3.免收管理类和其他收费。免收运输帐篷、活动板房的车辆以及由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安排的救灾物资车辆,经乡镇以上政府统一组织运输临时转移安置和集体返乡灾民的客车,凭救灾物资调拨单和运管部门开具的派车单可免缴通行费。对环境检测收费减半收取,免收重灾区营运旅游汽车客运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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