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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乌政办发[2008]122号
【颁布时间】 2008-09-08
【实施时间】 2008-09-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83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城乡街路、居民区、建筑物名称和地名标牌管理技术规范的通知

[接上页]

  花园、花苑:指多草地和人工景点的住宅区名称。绿化面积占整个用地面积的50%以上,可用“花园”作通名。但应严格控制。
  
  别墅:指主体2-3层、规格较高、环境良好的住宅区名称,用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其容积率(房屋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在0.5以下。
  
  山庄:指地处靠山的低层住宅区名称。不靠山的不准以山庄命名。
  
  都:以“都”作通名时要加修饰词,如“名都”、“丽都”、“花都”等。
  
  (三)建筑物的通名使用原则:
  
  大楼:指7层以上的综合性办公大楼或住宅楼名称。6层以下的商务楼、办公楼、写字楼可用“楼”作通名。
  
  大厦、中心、会馆:指10层以上大型写字楼宇。
  
  商厦:指7层以上,底层(或数层)为商场、商店,其余为办公大楼或住宅的高层建筑名称。
  
  广场、广厦:指有宽阔公共场地,并具有商业、办公、娱乐、居住、休闲等多功能的大型建筑物名称。用“广场”作通名时,须在“广场”通名之前加注功能性的词语(如商务广场、贸易广场等);用地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用“广场”作通名时,必须有2000平方米以上的整块露天公共场地(不包括停车场和消防通道),但应严格控制;在“广场”内不能再命名“城”。
  
  不符合广场条件的亦可以“广厦”命名。
  
  城:指用地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小区,有完善的配套设施(如幼儿园、小学);用地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具有地名意义的较大规模的商场、专卖贸易场所(如XX商城、XX鞋城等);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拥有三幢20层以上,具有地名作用的大型商业建筑群。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可用“城”作通名,但应严格控制使用。
  
  第四条 城乡街路原则上为一线一名,较长街路可加方位词予以分段。
  
  第五条 具有地名意义的休闲场地和其它公益性活动场地的名称通名,用“公园”、“广场”。
  
  第六条 桥梁设施的通名,根据建筑规模和桥梁特性,用“桥”、“大桥”、“天桥”、“地道桥”、“立交桥”等。
  
  第七条 街(路)巷、居民区、标志性建筑物、公园、桥梁等名称命名以及行政区划名称管理,除了遵循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内容健康,体现当地历史、地理、经济、文化特征,与城市规划所确定的使用功能相适应,名称不能过大和过小。不使用外文和利用外文直译命名,不用人名和外国人名、地名命名,切忌洋化、封建化、小地名冠大帽,严禁求大求奇名不副实现象的出现。读音要洪亮上口,避免谐音不雅,字形搭配要和谐。
  
  (二)名称要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指位,好找易记,方便使用。
  
  (三)名称使用的汉字应当准确、易懂,不准使用生僻字、繁体字、被淘汰的异体字,禁止使用叠字,不用多音字,慎重使用方位词和数词。
  
  (四)一个城区或一个县(市)内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名称,一个城镇内的街(路)、巷、居民区和标志性建筑物名称,一个乡、镇内的自然村名称等,不应重名、同音和谐音。
  
  (五)同一个城镇、聚落内街路通名的使用应按方向统一。
  
  (六)没有街区的散列式聚落,通往居民区的甬道不作命名。
  
  第八条 门、楼(院)牌编码除了遵循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不受行政区划限制,依据街、道、路、胡同、巷、里、散落式聚落名称,以“户”为基点,按自然顺序对建筑物编排门牌号码。
  
  (二)街、道、路、胡同、巷、里两侧都有门口时,按照东单西双、南双北单的编码原则编号;只有一侧有门口时,按自然序数编号。
  
  (三)街、道、路、巷、胡同一端封闭,按照封闭端为首号向发展方向顺序编码原则进行编号;无法确定封闭端的,首先确定编码起点,按照放射性原则向发展方向分别编号;里,自入口处向终点顺序编号。
  
  (四)散列式聚落,按进入聚落方向由近到远自然顺序编号。
  
  (五)不得重号和随意跳号。
  
  (六)一个单位、院落、门脸一个号。一个单位或门脸多个门时,只在主门编号;一个院落有前门、后门、侧门时,只在前门编号。
  
  (七)无围墙和院门的临街住宅楼、办公楼、写字楼和平房,以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编号。临街楼房的底层门脸,根据城乡建设规划情况编号或以楼房门牌号为主号编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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