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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伊犁州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伊州政办发[2008]99号
【颁布时间】 2008-08-01
【实施时间】 2008-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86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伊犁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直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接上页]

  第一,协调伊犁军分区和驻伊武警部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第二,指挥自治州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公安消防部队等灾害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赴灾区实施应急救援。
  
  第三,指挥协调现场地震应急工作;组织灾区的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为国家及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紧急支援行动提供保障条件。
  
  第四,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队赴灾区开展震情监测、震害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
  
  第五,部署饮用水和食品的供给、伤员护送、物资调运、交通保障。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4.3.1灾情报送
  
  灾区各级人民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迅速启动地震灾情速报网,收集地震灾情和速报与续报;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地区了解震害信息,收集灾害损失情况,震后1小时内(夜晚延长至2小时)将初步了解到的情况上报自治州人民政府。
  
  兵团四师、公安、安全生产、交通、铁路、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自治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收到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信息后,应在15分钟内报送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并及时续报,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
  
  4.3.2震情灾情公告
  
  自治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在地震灾害发生1小时内,组织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组织灾情和震情趋势判断的公告;适时组织后续公告。
  
  4.4通讯
  
  通讯部门迅速开通地震应急通信链路,利用公共网络、通讯卫星等,及时获得地震灾害现场情况;了解地震灾区通讯状况,派出人员维护和抢修;保持灾害现场与自治州和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实时联络;派出移动应急通信车,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地震破环的通信线路和设备,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4.5紧急处置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抗震救灾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情况、灾民自救互救状况、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
  
  4.6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自治州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各类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灾区搜救工作;协调其他救援队的救援行动。
  
  武警伊犁州消防部队赶赴灾区,扑灭火灾、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伊犁军分区、驻伊武警部队组织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州公安局组织指挥公安队伍赶赴灾区,维持治安和交通管制。
  
  州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伤员。
  
  不同救援队伍要妥善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关注结合部;各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通讯、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队伍之间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4.7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建筑物损坏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
  
  4.8群众的安全防护
  
  灾区当地人民政府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方式、程序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州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4.9次生灾害防御
  
  州消防局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
  
  州水利局、建设局、通讯部门、气象局、伊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伊犁河流域管理局、国电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铁路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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