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6.4责任书部分条款的修改或变更不影响本责任书其他条款的效力。 6.5考核期满,责任书履行完毕,本责任书自行终止;考核期内,乙方因经营管理不善或违法、违规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纪事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责任书,并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责任书的终止或解除,并不免除乙方因上述原因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延期绩效年薪、经济赔偿责任等。 第七条 生效 7.1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7.2考核期内,乙方二分之一内的人员发生变动,不影响责任书效力,本责任书对乙方变动人员的后继者也具有约束力。若乙方中的法定代表人或二分之一以上的人员离职或离任,继任者可与甲方协商继续执行、变更或解除本责任书。 第八条 附则 8.1考核期内若《考核办法》发生变化,则本责任书相关内容按新的办法执行。本责任书未尽事宜双方将另行协商,并可签订补充文件,作为本责任书的附件。责任书附件作为本责任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责任书中所称“乙方”即为乙方个体或全体;责任书标题和编号仅为阅读之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责任书的解释。 8.3责任书正本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甲方主要负责人 乙方主要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甲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授 权 人【姓名】【姓名】【姓名】 被授权人【姓名】 授权事宜: 兹授权被授权人代表授权人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安徽省省属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包括责任书及其补充文件的签署、修改、补充、递交等执行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至责任书终止,或者因授权人离职、解职或被免职以及其他原因解除《安徽省省属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之日止。 授权人(签名): 年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