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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九年六月一日 中卫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2009年是全国“安全生产年”。按照自治区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精神及我市实际,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特制定如下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决策部署,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主体,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有效实施“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促进全市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本质安全度进一步提高。一般事故明显降低,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各类事故指标在自治区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为实现到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加强群众性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各县区、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板报、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安监、公安、交通、建设、交警、消防等部门适时在市区繁华地段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宣传安全知识、登载典型事故案例;公安部门要组织好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五进”活动;消防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消防安全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四进”活动;教育部门要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我将安全带回家”活动,通过中小学生推进家庭安全常识的普及;农牧林业部门要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气象部门要根据气候特点,及时发布提醒市民注意安全的警示;各新闻媒体要发挥好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在抓好宣传的基础上,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突出重点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6月份全国第8个“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万里行”集中采访报道活动,积极开展“安康杯”、“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和“我为安全献一策”活动。 加强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开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的全员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强制推行对高危行业的农民工培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监督、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水平。 (二)大力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动 明确职责分工。安全生产年活动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具体工作由市安委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县、各有关部门都要由政府、部门分管领导牵头,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并指定专门部门(机构)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条块结合,多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强大合力。 具体职责分工为: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非煤矿山领域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动进行整治和打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治理和打击。 市建设局:负责对建筑、城镇燃气行业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和打击。 市交通局:负责对交通运输业及水上交通领域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和打击。 市公安局:负责对民爆器材行业、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领域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和打击,并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其他行业和领域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