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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5.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对灾区工业发展的新规划,凡符合省、市、县(市、区)政府规定的工业项目指标条件的工业企业必须进入灾后新规划的工业集中发展区。鼓励工业企业和对口支援的工业企业迁入灾后重建的工业集中发展区,对相关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当场办结。 46.努力做好展销会、旅游市场扶持工作。按照《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展销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快为灾后重建举办展销会的审批时间,做到手续齐全,随到随办;加大与旅游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大力扶持灾区旅游业恢复重建,指导服务四川旅游市场的发展。 47.指导培育农村经纪人发展。积极发挥经纪人信息沟通和产销衔接等作用,把灾区农产品推向市场,促进农民增收,开展生产自救。 48.加大灾后恢复重建期间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指导的力度。各级消委组织,特别是重灾区要针对恢复重建中商品房、家装、旅游、保险等与地震灾害关系密切行业中可能发生的新的复杂的消费矛盾和投诉,加强政策法规研究,找准调解工作的突破口和结合点,确保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49.指导各级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引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积极参与灾区恢复重建,扩大对灾区的商品运输和销售;为灾区群众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向灾区企业提供更多的急需人才,实施灾后重建就业援助。 50.坚持处罚与教育结合的原则,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强化人性化执法理念,做到执法与服务的统一。特别是灾区工商机关要区别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对大企业大集团、社会弱势群体的一般性、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建议、行政约见、行政告诫等行政指导方式,重在规范帮扶,原则上应免予行政处罚。 51.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向灾区企业违规收费和各种摊派的问题进行查处,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灾区企业加快发展。 以上措施,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四川省工商局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促进加快发展 主要工作责任分工表 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 附件: 四川省工商局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促进加快发展主要工作责任分工表 总负责人:李柏云 项目 工 作 任 务 负责 领导 主办 单位 协办 单位 一、 放 宽 市 场 准 入 , 支 持 灾 区 市 场 主 体 恢 复 和 建 立 1.积极支持地震灾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持照合法经营。 沈 健 黄俊 企业处 个私处 外资处 各市州局 直属分局 2.适当放宽设立登记和注册资本认缴出资期限。 沈 健 黄俊 企业处 个私处 外资处 各市州局 直属分局 3.扩大内资企业投资主体范围。 沈 健 黄俊 企业处 外资处 各市州局 直属分局 4.对新办的工业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前置审批(涉及安全许可的除外)而暂未取得批准文件的,可先核发经营范围为“筹办”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沈健 黄俊 企业处 个私处 外资处 各市州局 直属分局 5.允许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 沈健黄俊 企业处 个私处 外资处 各市州局 直属分局 6.简化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手续。 黄俊 个私处 外资处 各市州局 7.外国(地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在一年内可多次使用。 黄俊 外资处各市州局 8.债权出资。 黄俊 外资处各市州局 9.外国投资者可以并购全自然人投资的内资企业,不受企业必须成立满一年的限制,原内资企业自然人股东可继续保留股东身份,企业类型转变为外商投资企业。 黄俊 外资处各市州局 10.认真做好受灾企业(含外资)和个体工商户的变更登记等工作。 沈健黄俊 企业处 个私处 外资处 各市州局 直属分局 11.允许个体工商户跨登记机关辖区申请经营地址的变更登记。 黄俊 个私处 各市州局 12.对不涉及前置许可的灾区个体工商户可持营业执照异地经营实行备案监管制。 黄俊 个私处 各市州局 13.无固定经营场所或经营场所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当地政府指定或规划的位置搭篷经营,由街道办事处或相关单位出具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工商部门办理经营期不超过半年的临时营业执照。 黄俊 个私处 各市州局 14.引导、促进灾区自主创业,凡是灾区居民和农民以个人名义在灾区各县(市、区)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指定区域从事个体零售业、居民生活服务业(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经营项目除外)以及规定的其它项目经营的,可免费办理工商登记,恢复重建期内免收工商管理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