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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职责 1、 指挥部职责及时、有效地组织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处置,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损失。具体包括以下主要工作: (1)主持灾情(险情)会商,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2)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险情)现场应急处理方案; (3)根据现场应急处理方案,指挥有关部门开展受伤人员救护、受灾群众救助、险情处置等工作; (4)根据现场应急处理方案,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2、 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全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 (3)贯彻市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镇政府、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4)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5)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 (6)承担市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工作组职责 (1)调查监测组 由市国土资环境源局和有关部门组成,对灾点地质灾害调查和动态监测,及时提供灾情、险情及变化情况。 (2)灾情评估组 由市民政局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组成,进行实地调查,对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影响范围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报告。 (3)抢险救灾组 由市政府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等有关单位和受灾地的镇人民政府或国营农场、林场以及武警官兵组成,按现场应急处理方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4)灾害气象预报组 由气象部门组成,负责及时、准确提供和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5)通讯保障组 由电信部门组成,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讯设施,保证抢险救灾通讯畅通。经批准可调用其他有关部门的通讯系统。 (6)交通保障组 由交通、铁路等部门组成,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路、铁路、港口等有关设施;优先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伤员及灾民的疏散。 (7)物资保障组 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民政局、市粮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供电、供水组成,负责调运粮食、食品和救灾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灾区水、电、气的供应。 (8)灾民安置组 由市民政局与受灾地镇人民政府或国营农场、林场组成,负责调配救济物资,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9)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组成,负责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准备和应急救急款的发放。 (10)医疗卫生组 由市卫生局、医疗单位组成,负责迅速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做好伤病人员的医疗救助;组织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负责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的医疗药物和器械。 (11)治安保障组 由公安局组成,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2)宣传报道组 由市委宣传部组成,把握抢险救灾工作新闻舆论导向,组织新闻单位做好有关宣传工作。 (13)灾情发生地的镇人民政府、国营农场、林场的职责 a、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维护灾区稳定,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b、组织力量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和处理善后事宜。 c、救济灾民和安顿无家可归者,确保一方平安。 d、在本级财政中安排专项救灾经费、储备抢险救灾物资。 e、按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和处理。 f、组织人员对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排查,检查本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落实情况。 g、及时将所在区域内发生的地质灾害上报市人民政府或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三、预测和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 信息监测 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域的群测群防工作。市国土环境资源、气象、水务、建设、交通等部门按照各部门应急灾害分工职责,建立本部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落实职能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专业监测工作。河东区、各镇人民政府、国营农场、国营林场等单位要和有关主管部门密切协作,及时沟通和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