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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交通运输保障组 组长:市交通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要负责人、市公路局主要负责人、民航三亚空中交通管理站主要负责人、市汽车运输公司主要负责人 该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本着平战结合的原则,储存一定数量的应急交通运输工具,供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使用,并建立应急交通运输工具动态数据库。数据库信息包括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使用状态等。 地震灾害发生后,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铁路、港口、空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6、通信保障组 组长:市科技与信息产业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海南省通信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市邮政局主要负责人 该组负责迅速了解地震灾区的通信状况,在灾区增设通讯设施,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经批准可调用战备应急通信机动保障队伍和其它有关部门、企业的通信系统。 其它有关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7、电力保障组 组长:市水务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市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 该组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发、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证灾区用电供应。加强对大型水库险情的动态监测与加固修复。 8、物资保障组 组长:市发展与改革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市粮食局主要负责人、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市红十字会负责人 该组负责建立地震紧急救灾物资动态数据库,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建立健全市地震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救灾所需的物资、器材和药品等的随时供应。完善市级救灾储备管理制度,增强市级调控能力。 灾害发生后,负责按震区提出的物质计划,做好调拨组织工作;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制定救济标准,发放救灾财物;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必要时,可依法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市慈善总会和市红十字会协助市政府做好接受社会各界及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开展人道主义救援。 9、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组 组长:市规划建设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武警三亚支队负责人、中法供水公司主要负责人、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长丰天然气供气公司主要负责人 该组负责组织力量对灾区城市中被破坏的供排水、供电、燃气、公共交通、市政设施进行抢修排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 10、治安保障组 组长: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武警三亚支队负责人 该组负责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驻市部队予以协助和配合。震区政府和社区组织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开展治安保障工作。 地震灾害发生后,属地警力、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立即在救灾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加强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对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1、次生灾害防御组 组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水务、规划建设、民航、国土环境资源、气象、交通、发改、科信、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 该组负责对灾区内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公安消防部门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区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预报,及时通报和发布震区气象变化信息;国土环资、规划建设、水务、民航、交通、发改、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督导和协助灾区对易发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卫生部门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病流行。 12、灾害信息组 组长:市地震局负责人 副组长:市规划建设局负责人 成员: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应急组和市“三合一”群测群防联络网的联络员。 该组负责组织市“三合一”群测群防联络网成员和地震灾害现场调查队伍,收集、分析、速报灾情,向指挥部提出抢险救灾的重点地区和目标;进行烈度调查;迅速派出震害评估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省地震局灾害评估组、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对灾区房屋、建筑物进行安全性鉴定,提出抗震加固和恢复重建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