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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民政、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灾民。 对于需要心理援救的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心理专家开展心理治疗。 (三)保险 灾害发生后,市各有关保险机构在第一时间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根据保险条例实施理赔。 (四)调查和总结 市地震局负责组织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对应急响应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市人民政府。参与地震应急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各自应急工作的总结并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指挥中心保障 建立“三亚市防震减灾指挥中心”。建设内容包括各个项目观测环境和数字化技术改造、城市地震信息服务系统和城市地震应急技术系统。在我市遭遇破坏性地震袭击后,电力、通信网络等系统瘫痪的情况下,充分发挥指挥中心的卫星通信与传输系统的作用,以最快的速度将地震破坏情况传递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市政府,获取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快速响应信息以及救灾命令。保证与国家、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联系,保证灾情与救援信息的上传下达,完成震时应急救援指挥任务。 城市地震信息服务系统为地震预测研究、地震与灾情速报、应急救援、社会服务等方面提供足够的空间。 城市地震应急技术系统具备比较完整的地震现场信息采集与传送功能,可以在震后第一时间获得地震灾区的震情与灾情上报信息,同时在各级指挥部尚未下达救灾命令之前,我市可根据城市地震应急反应决策系统,先期开展必要的救灾行动。 (二)紧急避难保障 根据平震结合的原则,规划建设部门应在城市规划中按照“紧急撤离、就近疏散、避开危险”的要求,规划避难场所,做好大东海广场、鹿回头广场和白鹭公园总面积855亩的紧急避难场所和应急标志、设施的建设工作,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市财政部门根据《三亚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划拨专项经费,建立物资储备库,购买应急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等物资,进一步完善应急避难物资储备工作。市地震局协助市公安局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行动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制定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三)通信保障 在市防震减灾中心建立市地震应急指挥固定平台,同时建立车载等流动平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小组相应建立专用通信系统。通过固定平台与流动平台相结合,确保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与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畅通无阻。 市各通信主管部门负责通信系统维护,确保地震应急期间通讯畅通;制定通信系统备用方案;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建设并完善通信网络,建立指挥部通讯录并定期更新。 市地震部门采用一切快捷有效的通信手段传递信息。若震区公共通信系统破坏中断,市通信主管部门启用应急机动通信,保证与震区的通信联络。 (四)技术储备与保障 地震应急专家队伍是地震应急的骨干技术力量,包括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和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以及后备队伍的专家群体,服务于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 建立和完善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综合利用自动监测、通信、计算机、遥感等技术,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保障各级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配备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个人、探生搜索、抢险救援、医疗救护、通讯及记录、运载人员及装载设备的机动车辆等装备,保证震时紧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市地震局负责地震监测预测、地震区划、应急处置等方面技术、装备研究工作;不断提高地震监测、灾害预防、预警和应急指挥的技术水平。 (五)应急队伍保障 地震应急救援队伍按照人员抢救、工程抢险、次生灾害特种救援、医疗救护、地震现场应急、建筑物安全鉴定等类别进行配置和管理。要有重点地发展城市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专业队伍与群众性队伍相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网络。 市消防、武警、公安、医疗、人防等队伍是地震灾害的先期抢险救援队伍。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其他各专业性救援队伍作为灾区第一支援梯队。一旦发生特大地震灾害,驻市部队和武警部队也作为第一支援梯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邻省或邻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其他各专业性救援队伍作为第二支援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