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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各类文件、简报台帐; (4)安全生产统计报表。 第十六条 信息交流制度。 (一)制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信息交流制度。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徐州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信息交流制度,明确信息交流的内容、范围、方式。 (二)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统计交流渠道。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调度处每周编发《江苏安全生产信息》(每周简报),每月编发《江苏省安全生产手册》(内部资料),为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决策依据和信息支撑。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徐州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应建立信息交流渠道,构建信息交流的平台,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的交流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徐州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本地区(辖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业务规定。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表: 附1:《生产安全事故快报》 附2:《生产安全事故续报》 附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专报表》 附4:《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专报表》 附5、《生产安全事故举报信息》 附1: 生产安全事故快报 [20 ] 号 报告单位: 签发人: 报告时间: 关于 事故的报告 ┌────┬──────────────┬─────┬─────────────────┐ │事故│ 年月日 │ 地点 │省市│ │时间│时 分左右 ││ 县(市、区)乡(镇) │ ├────┴───┬─────┬────┴─┬───┴───┬──────┬──────┤ │ 涉险总人数 │ 人 │ 死亡 │ 人 │ 失踪 │ 人 │ ├────────┼─────┼──────┼───────┼──────┼──────┤ │ 被 困│ 人 │受伤│ 人 │中毒│ 人 │ ├────────┼─────┴──────┴───────┼──────┼──────┤ │事故单位名称││经济类型││ ├────┬───┴────────────────────┴──────┴──────┤ │││ │事故││ │简况││ │││ ├────┼──────────────────────────────────────┤ │现场││ │处置││ │情况││ ├────┼──────────────────────────────────────┤ │备注││ └────┴──────────────────────────────────────┘ 报告人(签名):联系电话: 附2: 生产安全事故续报 [20 ] 号 报告单位: 签发人: 报告时间: 关于 事故的续报 ┌────┬──────────────┬─────┬─────────────────┐ │事故│ 年月日 │ 地点 │ 省市 │ │时间│时 分左右 ││ 县(市、区)乡(镇) │ ├────┴───┬─────┬────┴─┬───┴───┬──────┬──────┤ │ 涉险总人数 │ 人 │ 死亡 │ 人 │ 失踪 │ 人 │ ├────────┼─────┼──────┼───────┼──────┼──────┤ │ 被 困│ 人 │受伤│ 人 │中毒│ 人 │ ├────────┴─────┴──────┴───────┼──────┴──────┤ │ 直接经济损失 ││ ││ 万元 │ ├────────┬────────────────────┼──────┬──────┤ │事故单位名称││经济类型││ ├────────┼─────┬──────┬───────┼──────┼──────┤ │安全评估等级││持证情况││生产规模││ ├────────┴─────┴──────┴───────┼──────┴──────┤ │ 事故车辆、船舶、飞行器、容器等名称及牌号 ││ ├────────┬────────────┬───────┼─────────────┤ │ 核 载│吨 人 │实 载 │吨 人 │ ├────┬───┴────────────┴───────┴─────────────┤ │事故││ │最新││ │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