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三、加大支持服务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七)为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搭建平台。加大指导和扶持力度,在土地流转、技术支持、项目立项、资金投入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对符合产业政策、有科技创新意识、科技含量高、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给予税收优惠。加快完善农户联保、互保机制,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为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提供金融支持。稳步推进和积极规范民间借贷,引导农村实用人才创办资金互助组织。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牵头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创办科技示范基地、优质农产品示范园,加快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领办、创办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各类经济实体,大力发展“一村一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开办技术培训班、农业技术研发和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普及推广科技知识和实用技能。依法保护农村实用人才的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支持他们开展技术引进、开发、推广和成果转化等创新活动。 (八)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村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逐步形成以市、县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为依托,以乡镇人才服务站和劳动力服务站为网点,辐射广大农村、贯通城乡的农村人力资源市场体系。面向广大农村实用人才开展交流、培训等服务,并为到农村服务的各类人才提供人事代理等公共服务。积极培育农村人才服务中介组织,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在农村人才供求信息服务中的作用。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人才市场的调控力度,有计划开展农村实用人才交流活动,扎实推进地区间的人才开发和协作,促进人才有序流动。 (九)建立健全面向农村实用人才的信息服务体系。发展农村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信息平台,完善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络,通过开通农技服务热线、建立农业专家咨询系统等方式为农村实用人才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农村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农民科技书屋、农业科技入户直通车、乡村文化活动室、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农业远程教育网络的信息服务功能,增加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报道农业信息和技术培训活动的版面和时间,有条件的地方要开通专门的农业广播电视频道,及时发布有关信息。鼓励、引导农村实用人才按区域、行业和产业组建各种协会,加强信息沟通与合作。密切产业组织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强化产业组织在产前、产中、产后对农户的生产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 四、完善评价激励体系,强化农村实用人才的示范带头作用 (十)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制度。根据农村实用人才的成长规律和特点,制定以知识、技能、业绩、贡献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标准。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简便规范的原则,建立不同层级的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省级管理的农村实用人才可以纳入高层次人才库,实施重点管理和服务。制定配套措施,对重点联系的农村实用人才发展生产、创业兴业给予积极支持。 (十一)鼓励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人才积极参与国家职业资格评定。适应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加快农村新职业开发步伐,不断扩大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新农村的覆盖面,逐步推广面向农村人才的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畅通渠道,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参加国家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十二)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的表彰激励力度。进一步发挥“全国农村优秀人才”、“中华农业英才奖”等表彰项目在引导、鼓励农民群众成长成才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政府表彰和社会激励相结合的农村实用人才表彰奖励体系。鼓励各方面立足实际设立面向农村实用人才的表彰奖励项目,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给予物质和精神激励。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优秀的农村实用人才给予适当补助。 五、大力加强农村教育培训工作,推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 (十三)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的基础性工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部署,如期完成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如期完成,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等,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改善农村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应用。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的师资水平。加大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