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三办发[2007]66号
【颁布时间】 2007-10-11
【实施时间】 2007-10-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10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三亚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接上页]

  (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保障局配合)
  
  (二十三)形成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1、发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联席会议的工作规则,明确成员单位的职责,充分发挥联席会议部署计划、检查督促、协调指导的作用。
  
  2、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发挥职能部门的优势,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办公室配合)
  
  市直各单位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部署,对抓好所牵头和配合的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逐项制定实施方案。各区镇党委(工委)、政府(管委会)要参照本具体措施,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区镇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方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明确工作任务,确定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