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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注:本表按《民用船舶产品目录及代码》逐船填列。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电话: 报出日期:200年 月日 科船年04表填报说明 一、填报单位:船舶制造企业。包括海船和内河船舶的建造企业。海船指按海船规范设计、建造并在海上或沿海、港湾内航运或工作的船舶,包括远洋船、沿海船、港湾船、海峡船和江海直达船舶。内河船指在江河湖泊航运或工作的船舶。 二、填报要求: 1、填报范围为100总吨及以上的钢质机动海船和内河船舶、海洋工程装备、钢质驳船。 2、产品名称需逐船填报,并标明吨位、集装箱数量、容积、船型。例如:46000载重吨成品油船、51000载重吨散货船、4100TEU集装箱船、22000立方米液化石油气船。 3、产品代码必须严格按照《民用船舶产品目录及代码》规定的代码填写。 4、产品标识按4位码编写,前两位是合同订单生效年份的两位尾数,后两位是企业当年新承接船舶的流水号。例如:某企业2006年新承接一艘5万载重吨散货船,该船是当年新承接的第3艘船(按合同生效的顺序),则该船的产品标识为0603。产品标识也可按船舶的工程号编写。产品标识具有唯一性,一旦确定,不得改变。 5、钢质机动非货运船的计量单位若无载重吨,可填报满载排水量吨,但必须注明。 6、如果填报船舶暂无总吨数,则按《载重吨与总吨转换系数表及方法》(附件)用载重吨或满载排水量吨折算出总吨数。但以后填报时如有总吨数,应据实填报,并注明。 三、指标解释: 1、手持船舶订单:是指报告期末尚未交付船东的全部有效合同订单。 2、交船时间:是指合同上签订交船时间(只填年份)。 3、船东国籍:是指实际船东所属国家或地区。 4、船籍:是指船舶所挂船旗代表的国家或地区。 5、出口船舶:是指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船舶之和。直接出口是指直接销售给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单位法人或境外自然人的船舶;间接出口船舶是指通过代理商销售给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单位法人或境外自然人的船舶。出口船舶包括船东国籍为国外(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地区)或船东国籍为中国,但船籍为国外的船舶。 船舶主要配套产品生产情况 表号:科 船 年 05表 200 年制表机关:国 防 科 工 委 企业法人代码: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号:国统函[2005]205号 企业详细名称: 有效期至:2007年 ┌──────────┬────┬──────┬─────────┬─────────┐ │产品名称│产品代码│计量单位│ 本年实际 │其中:出口│ ├──────────┼────┼──────┼─────────┼─────────┤ │ 甲 │ 乙 │ 丙 │1 │2 │ ├──────────┼────┼──────┼─────────┼─────────┤ │船用低速柴油机│4111│ 台 │││ ├──────────┼────┼──────┼─────────┼─────────┤ ││4112│千瓦│││ ├──────────┼────┼──────┼─────────┼─────────┤ │船用中速柴油机│4121│ 台 │││ ├──────────┼────┼──────┼─────────┼─────────┤ ││4122│千瓦│││ ├──────────┼────┼──────┼─────────┼─────────┤ │船用高速柴油机│4131│ 台 │││ ├──────────┼────┼──────┼─────────┼─────────┤ ││4132│千瓦│││ ├──────────┼────┼──────┼─────────┼─────────┤ │船用甲板机械│4210│ 台 │││ ├──────────┼────┼──────┼─────────┼─────────┤ │其中:舵 机 │4211│ 台 │││ ├──────────┼────┼──────┼─────────┼─────────┤ │锚绞机│4212│ 台 │││ ├──────────┼────┼──────┼─────────┼─────────┤ │船用起重设备│4213│ 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