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一)被调查产品基本描述 原外经贸部在立案公告中确定本案的被调查产品的范围界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2001年进口税则号39041000项下的聚氯乙烯。该产品是由氯乙烯聚合而成的高分子化合物,是一种热塑性树脂。以聚氯乙烯为基料,与稳定剂、增塑剂、改性剂等多种助剂混合,经塑化和成型加工,可制造出用途广泛、性能优良、多种多样的塑料制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农业、日常生活、包装及电力、公用事业等领域。 该被调查产品的详细描述如下: 产品名称:聚氯乙烯 英文名称:Polyvinyl Chloride 化学结构式:(CH2-CHCL)n 种类:有机化工产品 规格:聚氯乙烯纯粉 制造工艺:聚氯乙烯的生产工艺主要分为电石乙炔法和乙烯氧氯化法。电石乙炔法是用电石制乙炔,与氯化氢制氯乙烯单体,聚合成聚氯乙烯;乙烯氧氯化法是乙烯直接氯化、氧氯化制二氯乙烷,裂解得到氯乙烯,聚合制成聚氯乙烯。 主要用途:聚氯乙烯是重要的有机合成材料,具有良好的物理特性和化学特性,主要用于建材、包装、电子电气、家具装饰、耐热制品、机箱、硬制片膜、日用百货等。 (二)关于本案被调查产品范围 在立案公告中,原外经贸部确定被调查产品范围是税则号为“39041000”项下的聚氯乙烯纯粉。 在调查中,有的应诉公司提出,根据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差异及行业惯例,聚氯乙烯糊树脂(EPVC)和氯化聚氯乙烯(CPVC)与被调查产品不属同类产品,不应包括在本案被调查产品范围中。经调查,调查机关认为,聚氯乙烯糊树脂和氯化聚氯乙烯与本案被调查产品不属于同类产品,不在本案确定的被调查产品范围内。因此,调查机关对该公司提出的主张予以接受。 有的应诉公司提出,该公司生产的高聚合度树脂、交联树脂和共聚物型树脂等专用聚氯乙烯在化学结构和物理特性上、互相替代性上、生产工艺上以及用途上与通用聚氯乙烯树脂不同,应当排除在本次反倾销调查之外。经审查,调查机关认为,本案确定的被调查产品范围为聚氯乙烯纯粉,包括了各个型号的聚氯乙烯。高聚合度树脂、交联树脂和共聚物型树脂等专用聚氯乙烯与通用聚氯乙烯树脂在物理特性以及产品用途方面虽有一些不同,但二者之间的差别应是同一类产品中的不同型号的差别,二者之间在基本的物理化学特性和用途方面一致,有一定的竞争性和互相替代性,属于同类产品,应包括在本案被调查产品范围之内。因此,调查机关对该公司的主张不予接受。 三、被调查产品和中国大陆同类产品的相似性 调查机关对中国大陆生产的聚氯乙烯与被调查产品的相似性进行了审查,认为: (一)中国大陆生产的产品在外观、密度、含氯量、溶解性等物理化学特性上与被调查产品相同。 (二)中国大陆生产的产品与被调查产品在生产工艺上相同或类似。在聚合工艺上,中国大陆生产的产品与被调查产品基本相同,主要是采用悬浮聚合法。 (三)中国大陆生产的产品与被调查产品在用途上相同。主要用于建材、包装、电子电气、家具装饰、耐热制品、机箱、硬纸片膜、日用百货等。 (四)中国大陆产品与被调查产品在分销渠道上基本相同,均是通过中间商转销到产品的最终用户。 经过对被调查产品和中国大陆生产的聚氯乙烯在物理和化学性能、制造工艺、产品用途以及产品的相互竞争性、替代性等方面的调查,调查机关认定原产于韩国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与中国大陆企业生产的聚氯乙烯为同类产品,二者具有可比性和可替代性。 四、倾销和倾销幅度 调查机关审查了各应诉公司的答卷,对各公司的倾销幅度作如下认定: (一)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及价格调整项目的认定 美国公司 美国信科有限公司 (Shintech Incorporated) 1、正常价值 调查机关审查了该公司的答卷。由于该公司未提供关于被调查产品的同类产品的国内销售交易情况及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情况,调查机关无法确定该公司的正常价值。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依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确定该公司的正常价值。 2、出口价格 调查机关对该公司的出口价格进行了审查。该公司对中国大陆出口销售被调查产品一部分由公司直接出口到中国大陆,一部分通过非关联贸易公司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条的规定,直接出口到中国大陆的部分依据直接出口价格作为确定其出口价格的基础;通过非关联贸易公司出口的部分,依据该公司销售给非关联贸易公司的价格作为确定其出口价格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