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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7.审核银行对账单,确认与开户行对账是否及时,银行存款明细账与对账单(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收支发生额和余额是否一致; 8.审查短期内一收一支或频繁收支、金额相等的账目,查明资金的来源、性质和用途,确认有无出租、出借或转让银行账户情况。 第十四条 有价证券审计。 (一)审计目标: 1.确认有价证券的核算是否真实、完整; 2.确认有价证券的购买提否符合规定。 (二)审计方法和要点: 1.审核有价证券的资金来源和购买审批手续,是否用结余资金购买; 2.审查是否购买了国债以外的有价证券; 3.查阅有价证券计息凭单,审查有价证券的利息收入和转让证券取得的收入与账面成本的差额是否全额入账; 4.盘点库存有价证券,与账面余额进行核对,是否账券相符。 第十五条 往来款项审计,包括对暂付款和暂存款的审计。 (一)审计目标: 1.确认往来款项的发生是否真实、合法; 2.确认往来款项的核算是否及时、完整。 (二)审计方法和要点: 1.了解和评价往来款项的核算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 2.审查往来款项性质、挂账时间及其核算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并与相关明细账及报表进行核对,检查是否存在混入税款、罚款、滞纳金、保证金及代企业缴税等问题; 3.审核债权、债务的清理是否及时,对长期挂账款项应进一步追查原因; 4.审查呆账的核销是否真实、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5.逐笔检查大额往来业务,查实单位资金有无被外单位和个人违规占用,有无进行对外投资、私自对外借款的行为,审查有无挪用公款问题; 6.审核借款情况,核查有无越级借款,向同级单位借款,向没有预算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借款,有无乱拉资金、物资为本单位搞基本建设和福利等问题; 7.抽查部分业务,查阅原始凭证,核查往来款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有无利用往来账户隐瞒收入,直接列收列支、滥发钱物、套取现金等问题。 第十六条 库存材料审计。 (一)审计目标: 1.确认库存材料是否真实、安全; 2.确认库存材料核算是否规范、完整和准确。 (二)审计方法和要点: 1.了解和评价库存材料的审批、验收、保管、盘点等制度是否存在、有效; 2.抽取部分库材料原始凭证,审查材料购、领、存手续是否完备,记录是否及时、准确; 3.将库存材料明细账与仓库保管账进行核对,并进行实物盘点,确认账账、账实是否相符; 4.将本期库存材料余额与上年同期数、上年期末数进行比较,分析变动异常的原因; 5.审查库存材料的清理、报废、核销、变价处置等审批手续是否完整,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审查库存材料变价收入的核算是否及时、完整,有无私设“小金库”问题。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审计。 (一)审计目标: 1.确认固定资产管理是否规范和有效; 2.确认固定资产是否真实; 3.确认固定资产是否及时入账,计价是否合理; 4.确认固定资产是否安全、完整并有效使用。 (二)审计方法和要点: 1.审查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评价其是否健全和有效; 2.将固定资产明细账与固定资产使用卡(册)和实物进行核对,审查账、卡(册)、物是否相符; 3.选择重要设备为样本,通过对购销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的审查及与相关设备购置费、基建支出等科目的核对,判断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准确性、入账手续的完备性、入账资产的完整性及入账时间的及时性; 4.审查尚未完成竣工决算已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否暂估入账;正式交付使用后,是否及时调账; 5.审查是否执行年度财产清查制度,审查固定资产增加、调出、出售、盘盈、报废、盘亏和损失的申报、审批手续是否完善,资产的处置是否按审批权限审批,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变价收入是否及时入账; 6.对固定资产进行抽查或清查,了解固定资产管理的真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核查是否有单位个人侵占固定资产行为,是否有借用外单位的固定资产,是否有将本单位固定资产外借或挪做他用等问题。 第十八条 拨入经费审计。 (一)审计目标: 1.确认拨人经费是否及时入账和正确分类核算; 2.确认拨入经费是否存入同一银行账户。 (二)审计方法和要点 1.审查拨入经费明细帐,并与报表及上级单位拨款单位进行核对,核实拨入经费是否按基本文出经费和项目支出经费分类核算; 2.审查“项目支出经费”明细账所载用途与拨款对账单标明的用途是否一致,是否做到专款专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