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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发[2005]8号
【颁布时间】 2005-04-02
【实施时间】 2005-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7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国务院关于印发200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五十一)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加快建立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增加扶贫投入,完善扶贫工作机制,积极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做好受灾地区减免税收和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救济等工作。(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扶贫办负责)
  
  九、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五十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做好政府立法工作,重点加强完善宏观调控机制、应对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立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推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民政部、司法部、法制办负责)
  
  (五十三)加强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扶持力度,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全面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工作,解决宗教领域社会稳定等重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海外华文教育,加强侨务对台工作,维护海外侨胞在境内的正当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归侨侨眷工作。(国家民委、宗教局、侨办负责)
  
  (五十四)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认真实施《信访条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合理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依法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挥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仲裁以及律师参与处理信访问题的作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信访局、监察部、司法部、法制办负责)
  
  (五十五)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切实加强监狱、劳教工作。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构建维护国家安全的机制。(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负责)
  
  (五十六)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应急体系。公布施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切实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预防工作,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
  
  (五十七)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检查执法力度,消除各种隐患。完善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大对煤矿安全设施的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切实改善煤炭生产安全状况。(安全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加强行政能力建设和政风建设
  
  (五十八)继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完善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着力解决矛盾比较突出的职责交叉问题。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积极推进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继续巩固政府机构改革成果,及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合理界定乡镇机构职能,精简机构和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继续完善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机构分类意见和配套政策措施,推动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地方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依法规范行政机关对事业单位的授权行为。(中央编办牵头)
  
  (五十九)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规范和完善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推动各级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其倾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和许可管理、监督机制。(中央编办、监察部、民政部、国务院审改办等负责)
  
  (六十)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改革和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建立决策听证和公示制度,建立和完善决策后评价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公信力。(监察部、法制办、中央编办、信息办等负责)
  
  (六十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纲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积极配合和支持审计、监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扩大公民、社会和新闻舆论对政府及其部门的监督。(法制办、监察部、审计署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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