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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文字号】 煤安监司办[2009]20号
【颁布时间】 2009-08-06
【实施时间】 2009-08-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381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的通知

[接上页]

  2.档案卷内目录(100分)
  
  能够真实完整的体现某一行政处罚案件档案卷内的全部情况,“文件原编号”、“文件日期”、“标题”、“文件所在页号”与该案件所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内容做到一一对应无误的,每项记20分,每一项中有一个空不能做到一一对应的,扣2分,扣完为止;“备注”一项满分记20分,档案内如果有复印件的在此栏内注明,没有需要注明的不扣分,该注明未注明的,漏一个扣5分,扣完为止。
  
  3.现场检查笔录(100分)
  
  页码、被检查单位(人员)及基本情况、检查地点(路线)及检查时间填写齐全、正确,记20分,漏填或错填的,每一空扣2分。注明“出示了执法证件”记5分,未注明的,该项不得分。检查人、陪同检查人员、记录人签字齐全的,记10分,漏填或错填的,每一项扣3分。
  
  “检查情况”的记录用语准确、规范的,记10分,记录用语不准确、不规范的,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检查过程中的时间、地点、情节叙述清楚的,记20分,时间、地点叙述不清楚,每项扣2分,情节中有一项不清楚的,扣5分,扣完为止;用语平实、叙述性强,无修饰成分的,记10分,叙述性不强、用词不够平实有修饰成分的,扣5分;无错别字的,记5分,有错别字的,每错一字扣1分,扣完为止;无约束性内容的,记5分,出现约束性内容的,扣5分。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且表达明确的,记5分,意见未表达的扣5分,表达不明确的,扣2分;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检查日期填写准确、齐全的,记5分,漏填或错填的,一处扣2.5分。
  
  整个文书中书写整齐无修改补充的,或修改补充处有行政相对人摁手印的,记5分,否则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4.现场处理决定书(100分)
  
  分局使用执法文书时,在文书正文开头将“局”划掉,文号、被监察单位名称、日期填写正确、完整的,记10分,未划掉“局”、漏填或错填一项,扣1分;
  
  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清楚,使用语言规范、平实、无修饰性语言的,无错别字的,记35分,时间、地点一项不清楚的,各扣5分,情节不清楚的,扣15分,语言不规范、有修饰性语言的扣5分,有错别字的每字扣1分,扣满5分为止;现场处理决定内容中认定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依据、处理依据准确、适当,处理方式得当的记45分,一项不准确或不适当的,扣15分。
  
  现场执法人员、被检查单位收件人的签字、日期齐全的,记5分,漏填一处扣1分;尾部文书制作时间填写齐全正确并加盖公章的,记2分,时间未填写或错填的扣1分,未盖章的,扣1分。
  
  整个文书中书写整齐无修改补充的,或修改补充处有行政相对人摁手印的,记3分,否则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5.撤出作业人员命令书(100分)
  
  文号、被监察单位名称填写齐全正确记3分,错填或漏填一处,扣1分;检查的具体时间(年、月、日、时、分)填写正确齐全,记4分,错填或漏填一处,扣1分;违法事实发生地点准确详实,记2分,意思表达含糊不清的,扣2分;对违法事实的叙述平实无修饰、情节清楚、语言规范,无错别字的,记35分,事实叙述不清楚或用语不平实或语言不规范的,每出现一种情况扣10分,有错别字的扣5分,错一字扣1分,扣完为止;撤人范围、恢复生产条件明确,命令时间及时,记45分,撤人范围不清、恢复生产条件不明、命令不及时的各扣15分;作业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且表达明确的,记3分,意见未表达的扣3分,表达不明确的,扣2分,作业现场负责人、执法人员签名及检查的具体时间准确填写的,记3分,错填或漏填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加盖公章,记2分,未盖章的扣2分。
  
  整个文书中书写整齐无修改补充的,或修改补充处有行政相对人摁手印的,记3分,否则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6.复查意见书(100分)
  
  文号、被监察单位名称填写齐全正确记3分,错填或漏填一处,扣1分;检查日期填写正确齐全的记2分,错填或漏填一处,扣1分;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数量填写准确,记2分,错或漏填的扣2分;相关的现场处理决定及对应的《现场处理决定书》文号填写准确,各记5分,现场处理决定填写不清楚的,扣3分,《现场处理决定书》文号错填的,一处扣1分;划掉“局”记3分,否则扣2分;正确选择复查前提,记5分,否则扣2分;复查及时,复查意见清晰明确,用词准确不含糊、啰嗦,记55分,复查不及时扣20分,复查意见表述模糊不清的,扣20分;被复查单位签署意见且表达明确的,记10分;复查人员及收件人签字、日期齐全,记5分;加盖公章,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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