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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生产特种作业车底盘的企业,还应具备汽车经济性试验、操作稳定性试验、液压元件综合试验、气动元件试验、扭力轴试验、取力输出装置试验、车轮或车桥载荷试验、三坐标测量仪等设备; 4.标注“*”的为根据自制部件的具体特性要求,选用该工艺。 附件6: 可外购的专用装置清单 一、液压系统 液压举升装置、液压传动系统、液压操纵系统、液压缸、液压泵、液压阀、高低压管汇、滚筒、泵和混合器装置、输送泵和布料装置。 二、压力容器 工作压力超过0.1MPa的贮运容器、罐体。 三、起重运输设备 排料卸料装置、随车起重机、绞车。 四、制冷系统 制冷保温装置、压缩机、高压冷却器。 五、机械作业装置 升降系统、操纵控制提升系统、尾部填塞器、自动压实装置、可回转起重摆臂、贮运容器(非压力容器)。 六、电子电器设备 模块化、集成化、成套电子电器设备,自动控制装置、可控频率压力变换的连续震源装置。 七、计量测试设备、装置 计量检定仪器、测试仪器、检测试验设备。 八、各类信息化设备 注: 1.上述专用装置可以专项采购,但应有文件化的管理程序对供应商应进行选择、评价、监控和管理。 2.专一功能的专用装置,如安全防爆装置、清洗系统等应自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