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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部长为进行价格对比,应忽略波动因素。 (5)如果(a)条(1)子条款中提到的对比需要进行货币的转换;并且(b)部长认可所转换货币之间的汇率在调查期间内有一持续的被动,部长可允许出口商在至少60天内调整他们的出口价以反映汇率的持续波动。通知有关信息和提供证据的时机。 34.(1)在反补贴或反倾销税调整或复核中所有利益相关方应给予部长所需信息的通知并给予机会以提供他们认为与之有关的所有证据。 (2)在可实行的情况下,部长应向有关各方提供时间机会来参阅所提交的非保密性的信息,这些信息是与他们的案件的介绍有关的。 (3)在反补贴或反倾销调查或复核的全过程中,利益相关方有充分的机会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4)部长在得到请求后,应向所有利益相关方提供时间机会使之与利益相反各方会晤,以提供反对意见或反驳性论点。 (5)有关这些机会的提供应考虑保密的需要和有关各方的方便与否。 (6)任何一方无义务去参加会晤,不参加会晤不能在审理这方的案件对其产生任何偏见。 (7)任何一方在理由正当的情况下也有权力在提供书面信息的同时提供口头信息。 (8)部长在作出调查或检查的最终决定之前,应通知各方形成其决定基础时所考虑的本质性事实。 商业专用信息的提交 35.(1)任何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或基于保密的性质提交给部长的信息,法庭成员及部长授权的任何人员,出了善意,都应与部长同等对待,可接触这些信息。 (2)文件的保密性不应作为一个理由而拒绝提交给部长、法庭成员或部长授权的任何人员。 (3)部长和法庭成员有义务确保这些文件的保密性。 (4)保密性信息在未得到提交信息明确的书面许可时不得公布。 (5)部长或法庭应要求各方提供保密性信息来完成非保密性的概要。概要应足够应详尽并使人合理地理解保密性信息的内容。 (6)当各方提出这些信息是不能加以概述的,应提供不能加以概述的原因的说明。 (7)部长或法庭可忽略所提供信息,如果(a)部长或法庭发现要求提供第(1)子条款中的保密性信息的理由不正当,并且信息的提供者不愿公开这些信息。 (b)第(5)子条款下要求的非保密性的概要不够详尽,或者(c)第(6)子条款下不提供非保密性概要的原因不充分,并且信息的提供者拒绝提供非保密性概要。 部长的命令 36.部长可以向海关和国家税务司司长,任何公务员或任何条令机构的官员发布书面命令,这些命令是与执行或使法案的权力或职责生效有关,并且部长认为是适当的,海关和国家税务司司长、公务员或官员应遵从所发布的命令。 可获得的事实 37.当利益相关方在一一定期限内拒绝与人接触,或不提供必要的信息,或严重阻碍了调查或检查,包括拒绝对信息的证实,初步的和最终的决定可在已得到的事实的基础上作出。 在调查或复核过程中发现的其他情况 38.(1)如果,在反倾销调查或复核过程中,部长发现了未被包括在请求范围之内的倾销行为,如果时间允许的话,部长可对这些行为进行调查。 (2)如果,在反补贴调查或复核过程中,部长发现了未被包括在请求范围之内的补贴行为,如果时间允许的话,部长可对这些行为进行调查。 在无国际义务时的调查行为 39.当新加坡和任何有关外国政府之间不存在运用的反补贴和反倾销关税的国际义务时,部长可采取以上规定的措施。 转口运输 40.当商品不是从原产国直接进口到新加坡而是从中间国出口到新加坡时,此法案的条款及所作出的命令是完全适用的,为此法案及其命令的目的,交易被认为是发生在意愿国和新加坡之间。 通知的发布 41.除非特别指明的以外,此法案下所要求发布的通知应在《政府公报》中刊登。 不允许双重计算 42.一种商品不能为补偿倾销和出口补贴的同一种情况下而既征收反倾销税又征收反补贴税。 不应被妨碍的海关结关手续 43.以法案下所进行的任何调查不能妨碍海关的结关手续。 公务员 44.在此法案下或所作出的命令下执行公务并以部长的名义或在部长领导下的人员都被认为是以刑法为目的的公务员。 保密义务 45.(1)任何人接触声明、帐户、记录、信件、文件、信息或其它材料,这些材料是否与此法案或作出的命令有关的,这些人不得把这些声明、帐户、记录、信件、文件、信息或其他材料透露给其他人员,除非这种透露是(a)部长授权的,或(b)出于此法案的目的。 (2)任何违反第(1)子条款的人员将被认定为有罪,可处以不超过5,000美元的罚款,或不超过1年的入狱,或不超过5000美元的罚款及不超过1年的入狱。 |